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鎖定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是2017年1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自然資源與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1] 
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規定了土地利用現狀的總則、分類與編碼。該標準適用於土地調查、規劃、審批、供應、整治、執法、評價、統計、登記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在使用該標準時,也可根據需要,在該標準的基礎上續分土地利用類型。 [2] 
中文名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外文名
Current land use classification
標準號
GB/T 21010-2017
標準類別
管理
執行部門
全國自然資源與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國際標準分類號
07.040
歸口部門
全國自然資源與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制修訂
修訂
實施日期
2017年11月1日
狀 態
現行
中國標準分類號
A76
性 質
推薦性國家標準
全部代替標準
GB/T 21010-2007
發佈日期
2017年11月1日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制定過程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編制進程

2016年6月14日,國家標準計劃《土地利用現狀分類》(20160743-T-334)下達,項目週期12個月,由全國自然資源與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及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3] 
2017年11月1日,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 [1] 
2017年11月1日,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實施。 [1]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按照《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2]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修訂情況

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代替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07),與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07),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1. 範圍增加了“審批、供應、 整治、執法”等內容;
  2. 刪去了“規範性引用文件”一章;
  3. 總則中增加了“生態文明建沒”“保證不重不漏,不設複合用途”等內容;
  4. 二級類數量變更為73個,二級類改用兩位阿拉伯數字編碼;
  5. 完善了“耕地”“林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等一級類的含義;
  6. 完善了“水澆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商務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工業用地”“採礦用地”“倉儲用地”城鎮住宅用地”“公園與綠地”“監教場所用地”“風景名勝設施用地”“公路用地”“農村道路”“機場用地”“悲口碼頭用地”“河流水面”“水庫水面”“溝渠”“沼澤地”“空閒地”“設施農用地”“田坎”等二級類的含義;
  7. 原“公共設施用地”名稱調整為“公用設施用地”;
  8. 將原“有林地”細分為“喬木林地”“竹林地”“紅樹林地"和“森林沼澤”;將原“批發零售用地”細分為“零售商業用地”和“批發市場用地”;將原“住宿餐飲用地”細分為“餐飲用地”和“旅館用地”;將原“科教用地”細分為“教育用地”和“科研用地”;將原“醫衞慈善用地”細分為“醫療衞生用地”和“社會福利用地”;將原“文體娛樂用地”細分為“文化設施用地”“體育用地”和“娛樂用地”;將原“鐵路用地”細分為“鐵路用地”和“軌道交通用地”;將原“街巷用地”細分為“城鎮村道路用地”和“交通服務場站用地”;將原“裸地”細分為“裸土地”和“裸岩石礫地”;
  9. 增設了“橡膠園”“灌叢沼澤”“沼澤草地”“鹽田”,分別從“其他園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採礦用地”中分離出來;
  10. 附錄A中,將“水庫水面”從“建設用地”調整到“農用地”中;
  11. 增加附錄B"濕地”歸類表。 [2]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冷宏志、高延利、馮文利、李憲文、楊地、周連芳、曾魏、孫毅、梁耘、張炳智、姜開勤、張鳳榮、趙偉、牛春盈、劉志榮、李琪。 [1]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術語與定義
1
3總則
1
4分類與編碼方法
1
5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和編碼
1
附錄A(規範性附錄)本標準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三大類”對照表
7
附錄B(資料性附錄)本標準中可歸入“濕地類”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類型
10
參考資料: [2]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內容範圍

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規定了土地利用現狀的總則、分類與編碼。該標準適用於土地調查、規劃、審批、供應、整治、執法、評價、統計、登記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在使用該標準時,也可根據需要,在該標準的基礎上續分土地利用類型。 [2]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實施情況

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秉持滿足生態用地保護需求、明確新興產業用地類型、兼顧監管部門管理需求的思路,完善了地類含義,細化了二級類劃分,調整了地類名稱,增加了濕地歸類,已經在第三次中國全國土地調查中全面應用。 [5] 
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作為新豐縣2022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技術依據; [6]  作為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2022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統計標準。 [7]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意義價值

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更好地滿足了中國、中國國土部門、中國相關部門對土地資源管理需要。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