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分享
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https://baike.baidu.hk/item/土地使用權續期/12749014
土地使用權續期
鎖定
土地使用權續期是指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約定的使用年期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期滿前一年向
土地管理部門
提出申請。
中文名
土地使用權續期
條 件
使用人有繼續使用該塊土地的必要
部 門
土地管理部門
約定時間
遲於期滿前一年
條件
土地使用權續期有如下條件:
[1]
(1)該塊土地的用途與期滿時的城市規劃不相矛盾。
(2)使用人有繼續使用該塊土地的必要。
(3)繼續使用該塊土地不影響其他的社會公共利益。
最後,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時間應當不遲於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一年申請,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塊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
參考資料
1.
.中國機械工業教育協會組編.建設法規與案例分析.機械工業出版社,2001年08月第1版.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
次
編輯次數:10次
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小胖_0216
(2023-10-12)
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