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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出讓底價

鎖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底價是政府根據正常市場狀況下宗地或地塊應達到的地價水平確定的某一宗地或地塊出讓時的最低控制價格標準。它也是土地使用權出讓時政府首先出示的待出讓土地或地塊的最低地價(標價)的依據和確認成交地價(或出讓金)的基礎。
中文名
土地使用權出讓底價
外文名
The sale priceof land use rights
主    體
政府
屬    性
最低控制價格標準
概況
在我國,由政府壟斷土地供應,其出讓土地的價格將對整個土地市場的地價產生重要影響。確定出讓底價時,應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根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當地的土地市場供求情況、土地市場地價水平和擬出讓宗地設定的土地條件,評估出擬出讓宗地在出讓時點和出讓方案設定的土地條件下的正常價格,並依據擬出讓宗地的評估價格,綜合考慮國家產業政策、地價政策、土地市場調控政策、調控方向,兼顧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確定擬出讓宗地的出讓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