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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書記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委員會書記)

鎖定
中文名
團委書記
別    名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委員會書記
主要負責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委員會

團委書記選舉產生

中央委員會
團的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簡稱全會)選舉常務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簡稱常委會);選舉第一書記1人和書記若干人,組成書記處。 [1] 
地方各級委員會
團的地方各級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團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和書記、副書記,由團的各該級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團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各該級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時,先選出常務委員會委員,然後從常務委員會委員中選舉書記、副書記。書記由專職幹部擔任。
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常務委員會委員一般為13至21人。書記、專職副書記3至7人。團的設區的市、自治州、直轄市的市轄區常務委員會委員一般為9至17人。書記、專職副書記3至4人。團的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常務委員會委員一般為7至13人。書記、專職副書記2至3人。
根據工作要求,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掛職、兼職副書記。書記、副書記(含掛職、兼職副書記)的人數應當少於常務委員會人數的二分之一。
書記、副書記、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上一屆團的常務委員會提出建議名單,報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一級團的委員會同意後,提交委員會全體會議醖釀討論,根據多數委員的意見確定。
書記、副書記候選人提交選舉時,如遇特殊情況,由同級黨的委員會與上一級團的委員會協商決定。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必須是團的本屆常務委員會委員。
黨的委員會可以向團代表大會推薦適合從事共青團工作的黨員作為團的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由黨的委員會聽取同級團的委員會意見,並與上一級團的委員會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提出推薦名單,交選舉人醖釀討論,列入候選人名單。
書記、副書記可以實行差額選舉,也可以實行等額選舉,由同級黨的委員會與上一級團的委員會協商確定。
當選的團的地方各級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其名單按照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一級團的委員會批准的順序排列。團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後,應當及時報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一級團的委員會批准。 [2] 
普通高等學校組織
普通高校須建立團的組織。團的基層委員會一般由7至15人組成,書記應由教師擔任。在校級、院系級團組織,從青年教師中選任至少1名兼職或掛職副書記、從學生中選任至少2名兼職副書記;校級、院系級團組織班子成員中,掛職和兼職副書記的比例不低於50%。 [3] 
普通中等學校組織
普通中等學校團的基層委員會一般由七至九人組成,設書記一人,由教師擔任,至少配備一名教師兼職副書記和一名學生兼職副書記,規模較大的學校可酌情增加一名副書記。大隊輔導員可由初級中學團委書記或副書記兼任。各普通中等學校須選好配強學校團委書記,並設一定數量的教師專兼職團幹部和學生兼職團幹部。 [4] 
城市基層組織
街道團的基層委員會設書記1名。根據工作需要,團的基層委員會副書記人數可以適當增加,書記、副書記人數不超過委員會人數的三分之一。區縣及以上團委應當配齊配強街道團組織書記、副書記,確保有人負責、有人幹事。 [5] 
農村基層組織
村、社區團的基層委員會書記一般由本級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召開團員大會選舉的村、社區團的基層委員會書記,也可以由團員大會從新當選的委員會委員中選舉產生。
農村團的基層委員會不設常務委員會。團的基層委員會設書記1名。 [6] 
國有企業基層組織
國有企業團的基層委員會設書記1人。
國有企業基層團委書記,一般由本級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召開團員大會選舉的團的基層委員會書記,也可以由團員大會從新當選的委員會委員中選舉產生。 [6] 
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
機關團的基層委員會設書記1名。
團的基層委員會書記,一般由本級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召開團員大會選舉的團的基層委員會書記,也可以由團員大會從新當選的委員會委員中選舉產生。 [6] 

團委書記職務任期

團中央委員會由團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由委員和候補委員組成,每屆任期5年。團的全國代表大會如提前或者延期舉行,團中央委員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 [1] 
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表大會,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會,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代表大會,每5年舉行一次,一般在同級黨的代表大會後1年內舉行。團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委員會任期屆滿應當按期進行換屆選舉。在特殊情況下,經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一級團的委員會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舉行。提前或者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2] 
普通高等學校團的基層委員會應由團員大會或團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報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批准,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 [3] 
普通中等學校團的基層委員會由團員大會或團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報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批准,每屆任期三至五年。 [4] 
街道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的,一般應當設立團的基層委員會,由團員大會或者團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至5年。 [5] 
村、社區團的基層委員會由團員大會或者團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至5年,一般與同級黨組織任期保持一致。
國有企業團的基層委員會由團員大會或者團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至5年,一般應當與同級黨組織保持一致。
機關團的基層委員會由團員大會或者團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至5年,一般與同級黨組織任期保持一致。 [6] 

團委書記級別保障

中央委員會
職務
級別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
正部級
地方各級委員會
職務
級別
省級團委書記
正廳級
地級市團委書記
正處級
縣級團委書記
正科級
團的縣級和縣級以下各級委員會書記,是黨員的,可以列席同級黨的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的會議。 [7] 
普通高等學校組織
校級團委書記按學校處級正職幹部配備和管理,參加學校黨委會議、黨政聯席會議;校級團委各部部長、院系團組織書記為專職幹部的,按學校科級正職幹部配備和管理。團委書記的調整須按規定履行任免程序。 [3] 
普通中等學校組織
各普通中等學校團委書記按照學校中層正職幹部配備和管理,出席或列席學校黨委會、黨政聯席會議,可根據實際兼任德育部門副職。
團委書記應由黨團員擔任,是黨員的應作為學校黨委(總支、支部)委員候選人選。
團委書記的任免,學校黨組織應當事先徵求上級團委的意見,相關團委要主動了解情況,認真提出協管意見。
調整配備團委書記時,學校黨組織要事先邀請上級團組織參加考察,按《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基層組織選舉規則》(中青發〔2016〕15號)規定履行任免程序,報學校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批准。
新任團委書記應按幹部管理權限由學校黨組織相關人事部門辦理任職手續,上級團委要定期向相關黨組織通報配備情況。 [4] 
城市基層組織
推動符合條件的社區團組織書記依法依規進入社區兩委班子。社區團組織書記可以由社區兩委班子中符合條件的青年黨團員兼任。根據工作需要,區縣及以上團委可以向社區團組織選派第一書記,可以向其他青年聚集的地方選派團建指導員、青少年事務社工等工作力量。 [5] 
農村基層組織
選拔符合條件的優秀青年擔任村、社區團組織書記,積極推動他們按程序進入村、社區"兩委"班子。根據實際需要。鄉鎮團委可以由相對年輕的鄉鎮黨政班子成員中的黨員幹部兼任書記。 [6] 
事業單位組織
事業單位的團委員會書記,是黨員的,可以列席同級黨的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的會議。 [7] 
國有企業基層組織
國有企業專職團組織書記、副書記一般分別享受企業同級黨組織職能部門正、副職待遇。
團組織書記是黨員的,可以列席同級黨的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的會議。
團組織書記原則上為同級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人選。具備條件的,可以作為同級黨委委員人選。國有企業基層團組織領導班子中的兼職團幹部應當保證有一定時間從事團的工作。 [6] 
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
機關基層團組織書記應當具備良好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加強對機關基層團組織領導班子的協管。 [6] 

團委書記各省團委書記

現任省級團委書記(表格更新至2024年3月)
省區市
姓名
出生日期
北京
1982年3月
天津
1976年11月
河北
[10-11] 
山西
1976年3月
內蒙古
1984年11月
遼寧
1977年4月
吉林
[12] 
黑龍江
1978年1月 [13]  [21] 
上海
1980年8月
江蘇
——
——
浙江
1979年4月
安徽
1981年10月
福建
1984年11月
江西
1982年12月
山東
1979年6月
河南
1981年1月 [14]  [22] 
湖北
1981年4月 [17]  [20] 
湖南
1980年1月
廣東
1978年4月
廣西
1978年10月
海南
1980年4月
重慶
1977年1月
四川
1983年7月
貴州
——
[19] 
雲南
1980年2月
西藏
[9] 
陝西
[15] 
甘肅
1978年8月
青海
——
[16] 
寧夏
1983年12月
新疆
[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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