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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體

鎖定
國體是指國家的性質,亦稱國家的階級本質。具體地説,就是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所處的地位。統治階級的性質決定着國家的性質。
國體即國家的階級本質,它是由社會各階級、階層在國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來的國家的根本屬性。它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各階級、各階層在國家中所處的統治與被統治地位;二是各階級、階層在統治集團內部所處的領導與被領導地位。 [1] 
中文名
國體
別    名
國家的性質或國家的階級本質
拼    音
guó tǐ
簡    介
通常把國家的性質稱為國體
主要形式
資產階級專政,無產階級專政
適用對象
政治術語
相關名詞
政體

國體歷史演變

國體概念傳入

1864年冬,美國傳教士丁韙良譯刊《萬國公法》。該書以法國路易十四名言“國者,我也”,指“若君權無限,則君身與國體無別”。這是“國體”作為法政學概念首次引入中國。1885年,英國傳教士傅蘭雅《佐治芻言》,指國政有三,即君主國、賢主禪讓、民主國。此國政即國體。1898年,英國傳教士李提摩太刊文《帝王初學》,指立國之體有三,即君主、民主、君民共主,並特別指出亞洲除日本為君民共主外,其他國家均為君主國體。 [5] 

國體認識模糊

對國體和政體概念認識模糊的還有媒體。1905年,《東方雜誌》刊文《論日勝為憲政之兆》,稱政體“有所謂專制、立憲、共和種種之分也”。次年,《東方雜誌》刊發《論國家之意識》一文,稱政體“大率以專制、立憲、民政三者為區”。1907年,胡茂如在《中國新報》發表《中國今世最宜之政體論》,稱政體是“政治運用之體式以為之別者也”,指政體有三,即專制、君主立憲、共和立憲。1909年《東方雜誌臨時增刊》發表《立憲綱要》,稱國體“或為君主,或為共和”,因國體不同,遂有共和、寡頭和君主政體之別。 [5] 

國體本土定義

國體和政體概念本土定義的最大功臣是毛澤東。1940年1月,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中指出:“國體問題,從前清末年起,鬧了幾十年還沒有鬧明白。國體,它只是指的一個問題,就是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資產階級總是隱瞞這種階級地位,而用‘國民’的名詞達到其一階級專政的實際。”同時,他還指出:“所謂‘政體’問題,那是指的政權構成的形式問題。指的一定的社會階級取何種形式去組織那反對敵人保護自己的政權機關。”毛澤東以階級分析方法,準確地定義了國體和政體,是“中國共產黨人第一次系統地闡述了國體和政體問題”。 [5] 

國體基本解釋

所謂國體,是指國家的根本性質,即國家的階級性質和階級內容,也就是指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亦即國家政權掌握在哪個階級手中,哪個階級居於統治地位,聯合哪些階級去統治哪些階級。國體體現着國家的階級本質和內涵。 [6] 
(1) [state system;form of the government]國家的性質。(統治階級的性質決定國家的性質)
(2) [minister]∶大臣輔佐國君,就像人體有股肱一樣,故稱大臣為國體
(3) 國家的典章制度,國家之體統
(4)治國之法。《藝文志·諸子略》: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 [2] 
1.大臣輔佐國君,猶人之有股肱,故稱之為國體。
①《穀梁傳·昭公十五年》:“大夫,國體也。” 範寧 注:“君之卿佐,是謂股肱,故曰國體。” [2] 
②三國 魏 劉劭 《人物誌·流業》:“其德足以厲風俗,其法足以正天下,其術足以謀廟勝,是謂國體, 伊尹 、 呂望 是也。” [2] 
2.國家的典章制度;治國之法。
①《漢書·成帝紀》:“儒林之官,四海淵原,宜皆明於古今,温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
②宋 陸游 《謝台諫啓》:“望重朝綱,學通國體。”
③清 姚瑩 《與陸制軍書》:“國體具存,紀綱不紊。” [2] 
3.國家或朝廷的體統、體面。
①《明史·徐溥傳》:“外國相侵,有司檄諭之足矣,無勞遣使。萬一抗令,則虧損國體。”
②《明史·西域傳一·吐魯番》:“事幹國體,不可不慎。況此賊倔強無禮,久蓄不庭之心。
③《平山冷燕》第一回:“今恐叨飲過量,醉後失儀,有傷國體。”
④清 薛福成 《庸盦筆記·史料一·咸豐季年三姦伏誅》:“ 載垣 端華 均著加恩,賜令自盡……此為國體起見,非朕之有私於 載垣 端華 也。” [2] 
4.表明國家根本性質的國家體制,是由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來決定的。

國體政治意義

不同類型國家的憲法對國體的表現方式卻很不一致。資本主義國家憲法通常以“主權在民”“全民國家”等超階級的字樣規定國體,否認國家的階級本質。而社會主義國家則公開表明國家的階級本質,宣佈自己是無產階級專政或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 [3] 
國體和政體作為國家問題的兩個方面,是互相關聯、互相制約的。概括地説,國體決定政體,但政體有相對的獨立性,同樣的國體可以有不同的政體形式,好的政體形式可以更充分地體現國體的性質,反之,則會妨礙國體性質的實現,出現以“政”傷“國”的情況。具體而言,一方面,國體決定着政體。國體反映着國家的階級屬性,構成國家的階級內容。 [6] 

國體決定因素

國體歸根結底是由統治階級決定的。因為國家總是那個最強大的、在經濟上佔統治地位的階級的國家。這個階級需要藉助手中掌握的國家機器,鞏固有利於自己的經濟基礎。當生產力生產關係的矛盾導致社會生產方式改變時,國體遲早會隨之改變。例如資產階級革命使封建主階級專政轉變為資產階級專政,無產階級革命使資產階級專政轉變為無產階級專政等。在同一類型的國家裏,由於階級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不盡相同,也可能出現多種模式的國體。例如資產階級國家,有的可能是大資產階級專政,有的可能是中產階級專政,有的可能是資產階級與地主階級的聯合專政,等等。工人階級領導的政權也是如此,有的是無產階級專政,有的是人民民主專政,有的是工農民主專政等。 [4] 
此外,經濟發展水平、階級力量對比、歷史文化傳統和國際環境等,也在不同程度上影響着政體。國體相同的國家可以採取具體形式不同的政體,同一個國家在不同歷史時期,政體的具體形式也會有所不同。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