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國際標準產業分類法

鎖定
國際標準產業分類法是聯合國為了統一世界各國的產業分類而頒佈的大、中、小、細四級產業分類方法。具體説,這種產業分類方法是將全部經濟活動首先分為10個大類,在每個大類下面分成若干中類,每個中類又分解為若干小類,進而又將小類分解為若干細目,並對各大、中、小、細四類都規定了統一的編碼 (見聯合國頒佈的《全部經濟活動的國際標準產業分類索引》 1971年版)。
中文名
國際標準產業分類法
釋    義
聯合國為了統一世界各國的產業分類而頒佈的大、中、小、細四級產業分類方法
規定大類
國際標準產業分類法規定的10個大類是:
(1) 農業、狩獵業、林業和漁業;
(2) 礦業和採石業;
(3) 製造業;
(4) 電力、煤氣、供水業;
(5) 建築業;
(6) 批發與零售業、餐館與旅店業;
(7) 運輸業、倉儲業和郵電業;
(8) 金融業、不動產業、保險業及商業性服務業
(9) 社會團體、社會及個人的服務;
(10) 不能分類的其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