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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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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Zoological Nomenclature;縮寫:ICZN)是一個負責統一、維護動物命名的國際非政府組織。成立於1895年,現有來自18個國家的25位成員。
中文名
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
外文名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Zoological Nomenclature
別    名
ICZN
成立時間
1895年9月18日
類    型
國際非政府組織
位    置
新加坡國立大學、英國倫敦
服務區域
全世界
官方語言
英文、法文
網站類型
ICZN官方網站

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組織結構

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是一個負責統一、維護動物命名的國際非政府組織。它成立於1895年,該委員會由來自18個國家的25名成員組成。 該委員會的工作得到了位於新加坡李光前自然歷史博物館的小型秘書處的支持。 [1] 
ICZN的組織形式由《ICZN憲法》(Constitution of the ICZN)規定,後者與國際動物命名法規一同出版。
該組織的成員由國際生物科學聯合會的動物命名部門(Section of Zoological Nomenclature)選出,每六年重選一次,可以連任三次,之後需隔三年才能再次入選。
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ICZN)通過生成和傳播有關正確使用動物科學名稱的信息,為動物界提供諮詢和仲裁。 ICZN負責制定《國際動物命名法規》,該法規是動物命名和命名法問題解決的一套規則。 [2] 

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職責範圍

ICZN提供並調節統一的動物學術語系統,以確保每種動物都具有唯一且被普遍接受的科學名稱。維持動物術語的國際標準是委員會的獨特作用。 除非涉及命名方面的問題,否則參與分類問題不是委員會的職責。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ICZN)成立於1895年。其任務是制定,出版和定期修訂《國際動物命名法規》。 委員會還就命名不確定性的具體情況進行審議並制定規則。 這些裁決在《動物學術語公報》中作為“意見”發佈。 [1] 

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工作內容

識別出數百萬種動物,並且每年在動物學文獻中添加2000多個新屬名稱和15,000個新物種名稱。國際動物學命名法提供了命名這些動物的標準框架。但是,有這麼多名稱,註定會發生問題。該委員會通過其季刊《動物學術語公報》開展工作,其中需要委員會作出正式決定的問題已發佈,供動物學界討論。 BZN提供了一個透明,可訪問和已存檔的案例展示,公眾意見和委員會審議最終結果的平台。該委員會由國際生物科學聯盟(IUBS)的科學成員授權,其成員由出席IUBS大會或其他國際大會的動物學家選舉產生。大會之間可能會填補臨時空缺。成員資格提名可隨時發送至ICZN秘書處。該委員會的歷史概述於1995年出版。該委員會的百年曆史-爭取動物名的穩定性可從秘書處獲得。可以從秘書處獲得《國際動物命名法典》的副本。《動物命名公報》可在2007年之前免費在《生物多樣性遺產圖書館》上免費獲得,以後可以通過訂閲獲得。從2017年起,BioOne將發佈公告。 [1] 

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相關報導

財政陷入困境的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ICZN)終於在新加坡為自己找到了一個新的歸宿—— 一個短期的財政擔保。
成立於1895年,總部位於英國倫敦的ICZN為新發現的物種命名設置各種規則,並且解決現存和已滅絕的物種由於命名而引起的各種糾紛。每年經ICZN命名的新物種多達1.6萬個。2013年早些時候,英國自然歷史博物館主任Michael Dixon告訴《科學》雜誌説:“如果離開該委員會的工作,在動物命名問題上將會出現類似於無政府的混亂狀態。”
然而,一直以來支持該委員會的英國慈善信託基金已經無力再支付這個項目,幸而有新加坡國立大學(NUS)和英國自然歷史博物館及時出面救援。隨着這一消息11月18日在新加坡公佈,新加坡國立大學將設立一個協調ICZN 在全球活動的配備全職工作人員的秘書處。ICZN《動物命名法公報》的編輯將繼續留在英國自然歷史博物館。
“我們認為將工作轉移到亞洲非常重要,因為那裏有許多地方需要分類法。”ICZN主席Jan van Tol説。ICZN有來自19個國家的26名委員,辦事處分別設在歐洲和亞洲。“我們已經是名副其實的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ICZN副主席、美國堪薩斯大學動物學家Daphne Fautin説。
“在新加坡,人們越來越意識到生物多樣性和物種保護的重要性,特別是與全球變暖息息相關的物種。”NUS研究中心副主任Barry Halliwell説,NUS為能夠在為期3年的時間裏,每年支付10萬新加坡元(相當於8萬美元)支持ICZN 而感到“自豪”。
這種安排旨在為ICZN的長期存在提供一個可以喘息的空間。與此同時,ICZN必須繼續履行其核心業務,其中包括解決爭端,例如在對一隻大烏龜的命名上(通常稱其為亞達伯拉象龜),這是一種發現於印度洋阿爾達布拉環礁的動物。對這種爬行動物命名的混亂局面可以追溯到19世紀或20世紀初。不同領域的科學家都在積極使用和熱情擁護不同的名稱。2009年,一名研究人員正式要求ICZN解決這個問題。自那時以來,有超過80名對此感興趣的人士就此事作出評論,有時甚至會攻擊到其他科學家。ICZN委員Ng 説:“在這件事上,人們非常情緒化。”因為人們已經在較長時間、較廣範圍內使用某個名字,委員們在2013年早些時候投票決定將其命名為亞達伯拉象龜,這一決定“保守而穩定”,Ng説。
沒有命名權威,這種衝突可能永遠不會得到解決。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