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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信託業務

鎖定
國際信託業務是國際銀行接受客户委託,代為經營、管理和處置財務,為指定受益人謀取利益的經濟行為。
中文名
國際信託業務
外文名
International Trust Business
繁    體
國際信託業務
特    徵
3個

目錄

國際信託業務特徵

第一,財產所有權發生轉移。在信託合同簽訂之後,委託人的資產的所有權必須從委託人轉移給受託人,這是信託不同於一般代理的地方。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受託人,可以便於受託人方便地進行信託資產的經營、管理和運作,有利於促進受託人擔負起經營管理信託資產的全部責任。 [1] 
第二,信託資產核算的他主性。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為了委託人的利益去管理、經營信託資產,所得的收入全部歸受益人,委託人只得到一定的管理費。另外,如果受託人在信託資產運用中出現損失,這最終也應該由受益人承擔,也就是説受益人是信託業務風險的最終承受者。
第三,收益分配的實績性。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對資產進行管理和運作,並且定期按照信託投資的實際收益向受益人支付收益,因此,受託人定期支付給受益人的收益並不是固定不變的。

國際信託業務種類

1、個人信託和法人信託 [1] 
個人信託即委託人是自然人的信託業務,法人信託是指由法人創立的信託,因此又稱公司信託或社團信託。
2、資金信託或非資金信託
資金信託的標的物是資金,而非資金信託的標的物則為各種資產。
3、自益信託和他益信託
自益信託是指委託人以自己為受益對象而設定的信託,他益信託則是指以委託人以外的其他人為受益對象的信託。
參考資料
  • 1.    .1.0 1.1 王志軍.21世紀高等院校教材 國際銀行學.科學出版社,2007年0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