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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企業所得税税率

鎖定
國營企業所得税税率是指國營企業所得税應納税額與應納税所得額的比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所得税條例(草案) 》規定,國營大中型企業,適用55%的固定比例税率。國營小型企業、飲食服務企業和營業性賓館、飯店、招待所等適用8級超額累進税率。 [1] 
中文名
國營企業所得税税率
定    義
國營企業所得税應納税額與應納税所得額的比例
出    處
税收大辭典
類    別
税收術語
全年應納税所得額在1,000元以下的,税率為10%; 全年應納税所得額超過1,000元至3,500元的部分,税率為20%; 全年應納税所得額超過3,5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税率為28%; 全年應納税所得額超過10,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為35%;全年應納税所得額超過25,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為42%; 全年應納税所得額超過50,000元至100,000元部分,税率為48%; 全年應納税所得額超過100,000元至 200,000元部分,税率為53%; 全年應納 税所得額在200,000元以上的部分,税率為55%。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