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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資源委員會

鎖定
委員會參謀本部、軍事委員會、經濟部、行政院。抗日戰爭期間,該會在後方大力發展工礦企業,至抗戰勝利後,已統領全國(包括台灣省)近千家大中型企業,管轄30多萬員工,成為直屬行政院的部會級機構。中國的石油、金屬礦藏開採和冶煉、鋼鐵、電力、煤炭、機械等行業的絕大部分企業都在該會領導之下。新中國成立前夕,該會主要負責人從民族大義出發,領導在大陸的所有企業及其幾十萬員工棄暗投明。投身新中國的經濟建設。資源委員會
中文名
國民資源委員會
時    期
民國時期
隸    屬
國民政府
負    責
工業建設
國民資源委員會是民國時期國民政府屬下的一個專門負責工業建設的機構。“九一八”事變後,一些有遠見的愛國人士覺察出日本侵略者勢必發動對中國的全面侵略戰爭,紛紛向國民政府建言獻策,主張大力發展工業,增強國力,及早進行抗戰準備工作,於是誕生了資源委員會。該機構自1932年在南京成立至1952年在台灣撤銷,先後隸屬於國民政府軍事對於中國工業現代化的發展和社會進步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為新中國的工業發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