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國民政府考試院

鎖定
國民政府最高考試機關。1930年1月16日正式成立。1937年抗戰全面爆發後隨國民政府遷重慶。內設院長1人,由戴季陶擔任,綜理一切院務,副院長1人,輔助院長辦理院務。考試院的主要任務是依法獨立行使考選權,掌理國家機關人員的考試、任用、銓敍、考績、級俸、升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直接對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負責。內部機構設有秘書、參事2處,法規、設計考核2委員會以及人事、統計、會計3室,分別辦理院內有關事務;直轄有銓敍部、考選委員會,分別掌理有關全國公職候選人,除政務官以外的文官、法官、外交官及其他專門職業與技術人員的考選、銓敍事項。院內還設有考試院會議,由正、副院長及所轄各部、會長組成,行使該院一切職權。抗戰勝利後於1946年5月遷回南京辦公。 [1] 
中文名
國民政府考試院
院    長
戴季陶
參考資料
  • 1.    章紹嗣,田子渝,陳金安 主編.中國抗日戰爭大辭典.武漢:武漢出版社.1995.第4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