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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

鎖定
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機構設置:綜合部、外事部、聯賽部、技術部、青少年發展部、女子足球管理部。
2015年8月17日,國家體育總局將宣佈撤銷“中國足球運動管理中心”這塊牌子,在中國足球管理“去行政化”方面邁出實質性一步。
2016年2月24日,“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已經撤銷,中國足協將以社團法人的身份對中國足球各項事務進行監督、管理。 [1] 
中文名
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
外文名
Football management centerof the State Sports General Administration
機構設置
綜合部等六個部門
職    責
管理中國足球學校等

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內設機構

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機構設置:綜合部、外事部、聯賽部、技術部、青少年發展部、女子足球管理部。

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本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研究和制定項目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和指導本項目優秀運動隊建設和後備人才的培養,管理本項目的國家隊;
(三)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本項目的全國競賽制度、計劃、規則和裁判法,負責本項目全國競賽的管理,制定全國比賽規程,審定運動成績;
(四)組織本項目的科學技術研究,進行器材的研製和開發,提高科學訓練水平,組織宣傳和出版刊物;
(五)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提出本項目的國際活動計劃,組織實施參加國際競賽隊伍的組織、集訓和參賽事項,負責和指導在我國舉辦的國際比賽的審批和有關組織工作;
(六)積極開展與本項目有關的經營和服務活動,廣開經費來源渠道,增強自我發展的活力和後勁;
(七)搞好中國足球協會的組織建設,廣泛聯繫和團結社會各界人士,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八)管理中國足球學校;
(九)國家體育總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