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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

鎖定
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簡稱社體中心,成立於1994年8月8日,是國家體育總局直屬事業單位。
中文名
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
成立時間
1994年8月8日
直    屬
國家體育總局
簡    稱
社體中心

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主要職能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含原國家體委)的有關文件規定,社會體育指導中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國家的體育方針、政策、法規,全面管理和指導全國社會體育指導員、老年人、企業職工等人羣體育活動;全面管理和指導全國輪滑、健身健美、龍舟、舞龍舞獅、信鴿、釣魚、風箏、體育舞蹈、拔河、飛鏢、門球、木球、毽球、大力士、健身秧歌、健身腰鼓、桌式足球、荷球項目以及其他新開展和發掘整理的社會(休閒)體育活動和項目的發展,並推動上述人羣體育運動和項目的普及與提高,並通過開展多種經營,積累發展資金。社體中心具體職責包括:
(一)研究和制定所管運動項目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方針政策。並根據中心各項目的實際情況和特點採取多種形式的分類管理和指導。
(二)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所管運動項目的全國競賽制度、計劃、規則和裁判法,組織國家級裁判員的考試和審批。負責所管項目全國競賽的管理,制定全國比賽規程,審定運動成績。
(三)組織所管項目的科學技術研究,進行器材的研製和開發,提高科學訓練水平。組織宣傳和出版刊物。
(四)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提出所管運動項目的國際活動計劃,組織實施參加有關國際會議、學術討論、國際競賽隊伍的組織、集訓和參賽事項,負責和指導在我國舉辦的國際比賽的審批和組織工作。
(五)積極開展與所管運動項目有關的多種經營和服務活動,廣開經費來源渠道,增加自我發展的活力和後勁。
(六)搞好所管運動項目全國性單項運動協會的組織建設,廣泛聯繫和團結社會各界人士,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七)具體承擔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全民健身專項基金的籌集及日常管理工作;中國體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有關器材研製開發的組織實施;國民體質監測與測定(老年、成年、青少年、兒童)器材等相關產品的研製、開發的組織和實施,國民體質測定證章、證書的製作與銷售;全國大型羣體活動的招商及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羣眾體育有關協會的籌建工作;全民健身徽志、主題歌、宣傳畫等宣傳品的開發工作。本條所含羣體工作和任務劃轉後,其宏觀管理職能仍由羣體司負責。 [1] 

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機構設置

辦公室;
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部;
業務一部;
業務二部;
業務三部;
業務四部;
業務五部;
業務六部;
中國龍獅運動協會;
中國健美協會; [2] 

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主要領導

主任、黨委副書記:範廣升 [3] 
黨委書記、副主任:劉大慶
副主任:尹國臣 [4-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