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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

鎖定
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 國家武術管理機構。原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運動委員會武術運動管理中心。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於1994年9月在北京正式成立。主要任務是根據國家的體育方針、政策,統一組織、指導全國武術運動項目的發展,推動項目的普及和提高,並通過開展必要的經營活動,為武術運動的發展積累資金。 [1] 
中文名
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
外文名
National Sports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Sports Management Center
成立時間
1994年9月
現任主任
張玉萍

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①全面負責本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研究和制定項目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方針政策;
②負責和指導本項目優秀運動隊建設和後備人才的培養;
③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本項目的全國競賽制度、計劃、規則和裁判法,負責本項目全國競賽的管理,制定全國比賽規程,審定運動成績;
④組織本項目的科學技術研究,進行器材的研製和開發,提高科學訓練水平,組織宣傳和出版刊物;
⑤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提出本項目的國際活動計劃,組織實施參加國際競賽隊伍的組織、集訓和參賽事宜,負責和指導在中國舉辦的國際比賽的審批和有關組織工作;
⑥積極開展與本項目有關的經營和服務活動,廣開經費來源渠道,增強自我發展的活力。 [1] 

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歷史沿革

1998年4月改現名。國家體育總局直屬事業單位。是國家體育總局實施對國內武術工作領導的最高權力機構。
1987年9月,根據國家體委《關於國家體委武術工作管理體制問題的通知》,將國家體委訓練競賽四司武術處併入武術研究院,納入武術研究院的事業編制。
1994年,為適應武術運動事業發展的需要,成立了武術運動管理中心,與國家體委武術研究院為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又兼中國武術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 [1] 

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發展

中心成立後,不斷修改、完善武術套路和散打競賽規則,相繼出台了《武術裁判員管理辦法》、《經營性武術組織管理規定》、《關於審批舉辦國內、國際武術活動的通知》、《中國武術段位制》等政策法規性文件,規範了武術管理。現正加強競技武術、社會武術和健身氣功的管理工作,組織多方面力量推動武術科研、宣傳、市場開發和國際推廣工作,促進武術事業的健康發展。
從五十年代國家體委設立武術處以來,到現如今的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一直對武術行使着全面管理的職能,為武術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並做出了歷史性的貢獻。通過中國武術協會“實體化”和實施會員制度,以社團形式組織開展全國武術工作,並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武術活動,逐步建立健全了全國武術管理的組織體系。

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機構設置

武術運動管理中心下設:辦公室、訓練競賽一部、訓練競賽二部、訓練競賽三部、社會活動部、青少年活動部、研究發展部、推廣培訓部、外事部、財務部等職能部門,在職人員50餘人。
武術運動管理中心和中國武術協會以及中國武術研究院的辦公地點均設在一起。 [1] 

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主要領導

現任主任高小軍,黨委書記張玉萍 [1]  [4] 
首任中心主任張耀庭、副主任張山。第二任主任李傑,副主任張山、王國琪。
張秋平為武術運動管理中心(武術研究院)主任(院長)、黨委副書記。 [3] 
李永強為武術運動管理中心(武術研究院)副主任(副院長)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