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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預算法
鎖定
- 中文名
- 國家預算法
- 功 能
- 強化預算的法律約束力
- 對 象
- 指導思想
- 包 括
- 科學性和可行性
國家預算法基本定義
我國國家預算法主要體現以下指導思想。
第一,強化預算的法律約束力,使預算收支真正成為法令性的剛性指標。
第二,規範預算管理程序,明確預算管理權限。
第三,把加強預算管理與促進改革和發展經濟緊密結合起來。
第四,把法律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結合起來。
國家預算法發展歷程
我國為使國家預算的組織和管理走向規範化,加強預算管理的民主和法制建設,於1994年3月22日經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自1995年1月1日期施行。鑑於我國第一次公佈和實施預算法,所以這是一部綜合性的預算法,共設11章79條,對國家預算總則、管理職權、預算收支範圍、預算編制、預算審查與批准、預算執行、預算調整、決算、監督和法律責任等事項作出全面的規定。
國家預算法類型
國家預算法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權責法,以劃分各級預算的管理權責為內容;二是組織法,以預算組織和管理的基本規定為內容;三是程序法,以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和批准的程序為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