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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產品質量申訴處理中心

鎖定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產品質量申訴處理中心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為履行國務院賦予其“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職能,做好受理用户、消費者質量申訴,調解產品質量糾紛,接受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組織質量鑑定,負責彙總和分析全國的質量申訴信息等工作而成立的機構。
中文名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產品質量申訴處理中心
隸屬單位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職    能
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產品質量申訴處理中心機構介紹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產品質量申訴處理中心設在中國質量檢驗協會,由中國質量檢驗協會負責管理,具體承辦申訴處理、質量仲裁檢驗和鑑定的日常工作。“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產品質量申訴處理中心”在行政上歸中國質量檢驗協會領導,中國質量檢驗協會秘書長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產品質量申訴處理中心”的法人代表;業務上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予以歸口管理,對外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產品質量申訴處理中心”名義開展工作。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產品質量申訴處理中心主要職責

一、受理產品質量申訴,處理、移送、催辦等項工作。
二、調解產品質量糾紛
1、負責受理並調解重大的產品質量糾紛;
2、負責對全國質量技術監督系統調解產品質量糾紛有關諮詢問題的答疑。
三、接受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質量鑑定
1、負責解答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質量鑑定的相關問題;
2、負責向委託人介紹和推薦檢驗機構、技術專家;
3、受委託人的委託,組織管理產品質量鑑定工作。
四、負責彙總和分析質量申訴信息
1、收集並定期彙總分析全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質量申訴的信息;
2、建立產品質量申訴檔案;
3、編制質量申訴簡報。
五、參與起草產品質量申訴和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方面的規章和工作制度。
六、承辦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臨時交辦的任務。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產品質量申訴處理中心相關文件

為妥善處理產品質量申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組織開展了《產品質量申訴處理辦法》修訂工作。現將徵求意見稿(見附件)予以公示,歡迎各有關單位或個人提出修改意見,並於2012年12月5日前反饋國家質檢總局 [1] 
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進入首頁左側的“部門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提出意見。
2.登陸國家質檢總局網站,進入主頁草案意見徵詢欄點擊“《產品質量申訴處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