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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調節

鎖定
國家調節是為了使經濟正常發展,避免產生波動,一國政府採取各種政策措施、利用各種經濟槓桿對經濟所進行的干預。西方國家在經濟運轉中一般追求的目標是充分就業、物價穩定、經濟增長和國際收支平衡。這些目標僅靠市場機制是很難實現的,因此,自本世紀30年代起,國家調節開始為西方國家普遍採用。它是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表現形式,其理論根據是凱恩斯的經濟學説。國家調節的主要手段是財政政策、貨幣政策、收入政策和計劃管理等。在經濟衰退或停滯時,國家通過增加財政支出,擴大政府採購、擴大政府的轉移支付、減免税收等擴張性財政政策,以及增加貨幣供給、擴大信貸、降低利率等膨脹性貨幣政策,並輔之以其他擴張膨脹性政策,以刺激政府及個人的消費、投資的增加,提高有效需求,從而使經濟得到恢復。 [1] 
中文名
國家調節
解    釋
一種調節機制和調解活動
方    式
國家投資經營法、市場規制法
目    的
社會經濟正常運行中的障礙
基本方式
國家經濟調節活動的三種基本方式:
一,市場規制法,主要含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責任法。
二,國家投資經營法,主要含國家投資法、國有企業法。
三,國家引導調控法,主要含計劃法、各種經濟政策法及關於各種調節手段運用的法律規定。
參考資料
  • 1.    韓雙林,馬秀巖.證券投資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