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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領導小組

鎖定
國家能源領導小組,為跟蹤瞭解能源安全狀況,預測預警能源宏觀等重大問題,發展改革委原組成部門,2005年5月13日經國務院批准成立。 [1-2] 
2008年3月21日,根據《國務院關於議事協調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3號),撤銷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工作由新設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承擔。 [2] 
中文名
國家能源領導小組
成立時間
2005年5月13日
性    質
國家發展改革委原組成部門
撤銷時間
2008年3月21日

國家能源領導小組歷史沿革

2005年,根據《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的決定》(國發〔2005〕14號),在發展改革委單設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副部級),作為國家能源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 [1] 
2008年3月,根據《國務院關於議事協調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3號),撤銷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工作由國家能源委員會承擔。 [2] 

國家能源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根據《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2005〕28號),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督辦落實領導小組決定。
(二)跟蹤瞭解能源安全狀況,預測預警能源宏觀和重大問題,向領導小組提出對策建議。
(三)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能源戰略和規劃。
(四)研究能源開發與節約、能源安全與應急、能源對外合作等重大政策。
(五)承辦國務院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內設機構

根據《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2005〕28號),設置
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綜合組。
(二)戰略規劃組。
(三)政策組。 [1] 

國家能源領導小組人員編制

根據《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2005〕28號),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行政編制核定24名。 [1] 

國家能源領導小組歷任領導

温家寶(2005年-2008年)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