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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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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方案》,這次組織的集中採購主要是以完善帶量採購方法換取更優惠的價格,對於消除醫院“二次議價”空間、規範評標專家行為、促進評標過程規範化等具有重大作用。 [1] 
中文名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方案
通過時間
2018年11月14日
發佈單位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方案方案通過

2018年11月14日下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方案》。 [2]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方案主要內容

會議指出,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目的是探索完善藥品集中採購機制和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價形成機制,降低羣眾藥費負擔,規範藥品流通秩序,提高羣眾用藥安全。要按照國家組織、聯盟採購、平台操作的總體思路,堅持依法合規,堅持市場機制和政府作用相結合,確保藥品質量和供應穩定。 [3]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方案方案落實

2018年11月,11個試點地區委派代表組成的聯合採購辦公室發佈了《4+7城市藥品集中採購文件》。該文件公佈了採購品種和數量,確定了大約60%—70%的用量,成為國家組織集中採購試點的亮點。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