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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
鎖定
- 中文名
-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
- 外文名
- National general safety technical code for textile products
- 標準號
- GB 18401-2010
- 發佈日期
- 2011-01-14
- 實施日期
- 2011-08-01
- 全部代替標準
- GB 18401-2003
- 中國標準分類號
- W09
- 國際標準分類號
- 59.080.01
- 歸口單位
- 全國絲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性 質
- 強制性國家標準
- 狀 態
- 現行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制定過程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制定背景
隨着人們對強制性標準認識的深入,《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 18401-2003)在實施中也出現了一些理解、操作等層面的實際工作問題,需要對其進行修訂。為此,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達了修訂該標準的計劃。
[6]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編制進程
- 標準計劃
2007年11月20日,國家標準計劃《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20072297-Q-608)下達,項目週期24個月,由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提出,由TC401(全國絲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4-5]
- 發佈實施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修訂依據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修訂情況
國家標準《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 18401-2010)代替《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 18401-2003)。該標準與《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 18401-2003)相比,主要技術內容變化如下:
- 範圍中增加“家用”,刪除“使用”、刪除“供需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 第2章增加1項引用標準GB/T 23344;
- 嬰幼兒的年齡由24個月改為36個月;
- 4.1的產品分類由A、B和C類代號改為直接以文字描述分類;
- 表1中B類的pH值由4.0~7.5修改為4.0~8.5;
- 表1的腳註a和b的產品明確為“非最終產品”;
- 表1的腳註b增加了“本色及漂白產品不要求;扎染、蠟染等傳統的手工着色產品不要求;耐唾液色牢度僅考核嬰幼兒紡織產品。”;
- 表1的腳註c增加了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20mg/kg;
- 5.2增加“窗簾等懸掛類裝飾產品不考核耐汗漬色牢度”;
- 5.3增加“產品按件標註一種類別”,該條注中的80cm改為100cm;
- 刪除了6.8中的檢出限;
- 將7.4注的內容納入條文中;
- 附錄A增加了A.11、A.12和A.13,A.9修改為“布藝工藝品”;
- 調整了附錄B中的一些示例;
- 附錄C清單中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紡織工業標準化研究所、國家紡織製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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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標準目次
1 範圍 | 1 |
---|---|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 1 |
3 術語和定義 | 1 |
4 產品分類 | 2 |
5 要求 | 2 |
6 試驗方法 | 2 |
7 檢驗規則 | 3 |
8 實施與監督 | 3 |
9 法律責任 | 3 |
附錄A(資料性附錄)不屬於該標準範圍的紡織產品目錄 | 4 |
附錄B(資料性附錄)紡織產品分類示例 | 5 |
附錄C(規範性附錄)致癌芳香胺清單 | 6 |
附錄D(資料性附錄)取樣説明 | 7 |
參考文獻 | 8 |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內容範圍
國家標準《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 18401-2010)規定了紡織產品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實施與監督。紡織產品的其他要求按有關的標準執行。該標準適用於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的服用、裝飾用和家用紡織產品。出口產品可依據合同的約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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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引用文件
GB/T 2912.1 紡織品—甲醛的測定—第1部分:遊離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 2912.1-2009,ISO14184.1:1998,MOD) GB/T 3920 紡織品色牢度試驗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0-2008,ISO 105-X12:2001,MOD) GB/T 3922 紡織品耐汗漬色牢度試驗方法(GB/T 3922-1995,eqvISO105-E04:1994) | GB/T 5713 紡織品—色牢度試驗—耐水色牢度(GB/T 5713-1997,eqvISO105-E01:1994) GB/T 7573 紡織品—水萃取液pH 值的測定(GB/T 7573-2009,ISO3071:2005,MOD) GB/T 17592 紡織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測定 GB/T 18886 紡織品—色牢度試驗—耐唾液色牢度 GB/T 23344 紡織品—4-氨基偶氮苯的測定 |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實施情況
- 實施建議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 18401-2010)與《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 18401-2003)相比,在一些條款的規定上更加清楚,可操作性更強,但要充分意識到修改的技術指標,如嬰幼兒產品範圍擴大,致癌芳香胺清單中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等。相關企業應儘快熟悉《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 18401-2010),瞭解該標準的變化,特別是要對照自己的產品,摸清現存產品是否符合該標準,儘可能減少因標準修訂給企業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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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後實施
考慮到紡織產品的生產週期較長,庫存量較大,進入流通領域直至售完的時間較長,為了減少該標準實施對製造商的不利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2011〕17號文“延期至2012年8月1日實施”並做出要求,自2012年8月1日起,不符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 18401-2010)的紡織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
[2]
對此具體解釋為,在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期間:
- 符合GB18401-2003或符合GB 18401-2010的產品均可以在市場上銷售;
- 產品標籤上明確標明GB 18401-2003或GB 18401-2010的則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意義價值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 18401-2010)以控制紡織品中主要的有害物質和保證人們的基本安全健康為目的,為中國紡織產品生產、銷售和監督提供統一的技術依據,並有效地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在規範市場的同時,提高紡織行業的整體水平及國際同行業的競爭力,有助於企業積極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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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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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家標準 - 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引用日期2022-08-05]
- 2. 解讀《GB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共上午信息服務[引用日期2022-08-05]
- 3. 新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 .中國家用紡織品行業協會[引用日期2022-08-05]
- 4. 國家標準計劃 - 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引用日期2022-08-05]
- 5. 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S]
- 6. 鄭宇英, 徐路, 王寶軍. 對GB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的説明[J]. 紡織標準與質量, 20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