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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節水型城市

鎖定
國家節水型城市是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資源節約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04]30號)精神,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和〈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通知》(建城〔2018〕25號)要求,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廳(建委)、發展改革委(計委、經貿委)初步考核,建設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專家評審、現場考核驗收合格而命名的城市。
2023年4月2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佈第十一批(2022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 [1] 
截至2023年,中國已建成11批共145個國家節水型城市,這些城市以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為契機,全面加強城市節水工作,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城市節水經驗模式。
中文名
國家節水型城市
地    點
安徽省
試    點
浙江省長興縣
根    據
《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考核辦法》

國家節水型城市評選程序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和〈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通知》(建城〔2018〕25號)要求,在有關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初步考核基礎上,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專家預審、現場考核、綜合評審及公示,決定命名國家節水型城市。

國家節水型城市入選名單

國家節水型城市第一批節水型城市

第一批(2002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於2002年公佈,共計10個
直轄市:北京市上海市
遼寧省:大連市、
山東省:青島市、濟南市
江蘇省:徐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
河北省:唐山市
山西省:太原市
河南省:鄭州市

國家節水型城市第二批節水型城市

第二批(2004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於2005年2月公佈,共計8個
直轄市:天津市
安徽省:合肥市
海南省:海口市
四川省:成都市
江蘇省:揚州市
浙江省:紹興市
山東省:煙台市、威海市

國家節水型城市第三批節水型城市

第三批(2006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於2007年3月公佈,共計11個
寧夏自治區:銀川市
浙江省:寧波市
廣西自治區:桂林市
河北省:廊坊市
山東省:濰坊市、日照市、東營市海陽市蓬萊市
江蘇省:張家港市、崑山市

國家節水型城市第四批節水型城市

第四批(2008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於2009年3月公佈,共計11個
福建省:廈門市
遼寧省:瀋陽市
江蘇省:南京市、吳江市
湖北省:武漢市
江蘇省:無錫市
安徽省:黃山市
四川省:綿陽市
陝西省:寶雞市
山東省:膠南市壽光市

國家節水型城市第五批節水型城市

第五批(2010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於2010年3月公佈,共計17個
江蘇省:蘇州市、鎮江市、江陰市常熟市太倉市
浙江省:嘉興市、舟山市
山東省:泰安市、龍口市、文登市
河南省:濟源市
湖北省:黃石市
湖南省:常德市
廣東省:深圳市
貴州省:貴陽市
雲南省:昆明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國家節水型城市第六批節水型城市

第六批(2012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於2013年4月公佈,共計7個
安徽省:池州市
河南省:許昌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北海市
江蘇省:宜興市
雲南省:安寧市
浙江省:長興縣(縣城試點)

國家節水型城市第七批節水型城市

第七批(2014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於2015年2月公佈,共計8個
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市、連雲港市、宿遷市
浙江省:諸暨市
山東省:青州市、肥城市
雲南省:麗江市

國家節水型城市第八批節水型城市

第八批(2016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於2017年3月公佈,共計10個
江蘇省:南通市如皋市、淮安市
浙江省:金華市
安徽省:六安市
山東省:新泰市乳山市
湖南省:郴州市
廣東省:珠海市
雲南省:玉溪市 [3] 

國家節水型城市第九批節水型城市

第九批(2018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於2019年5月公佈,共計18個 [4] 
河北省:石家莊市滄州市
江蘇省:溧陽市東台市
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
安徽省:蚌埠市宿州市宣城市
福建省:泉州市
山東省:淄博市濱州市安丘市
湖北省:宜昌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流市
四川省:遂寧市
貴州省:凱裏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

國家節水型城市第十批節水型城市

第十批(2020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於2021年1月公佈,共計34個
河北省:秦皇島市、邯鄲市、邢台市、衡水市、遷安市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
江蘇省:鹽城市、泰州市
浙江省:海寧市
安徽省:淮南市、淮北市、銅陵市、滁州市、阜陽市、亳州市
福建省:漳州市
山東省:棗莊市、濟寧市、德州市、滕州市
河南省:平頂山市、鶴壁市、漯河市、駐馬店市、汝州市長垣市
湖北省:荊州市
廣東省:廣州市、汕頭市、東莞市
貴州省:遵義市、安順市
陝西省:西安市、延安市

國家節水型城市第十一批節水型城市

第十一批(2022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於2023年5月公佈,共計16個
浙江省:温州市、平湖市、義烏市
安徽省:安慶市
江西省:景德鎮市
山東省:高密市、曲阜市、鄒城市
河南省:開封市
湖北省:鄂州市
湖南省:衡陽市、益陽市
海南省:三亞市
四川省:內江市
青海省:西寧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