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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税務總局麗江市税務局

鎖定
2018年7月5日,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國税地税徵管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麗江市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成立國家税務總局麗江市税務局。
中文名
國家税務總局麗江市税務局
成立日期
2018年7月5日
機構隸屬
國家税務總局雲南省税務局
主要職責
税務

國家税務總局麗江市税務局歷史沿革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税務總局麗江市税務局舉行掛牌儀式,標誌着原麗江市國家税務局、麗江市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國家税務總局雲南省税務局巡視員、第14聯絡督導組組長蔡傑,麗江市委常委、副市長盧愛軍出席掛牌儀式。
在莊嚴的升國旗、唱奏國歌儀式後,蔡傑、盧愛軍和國家税務總局麗江市税務局聯合黨委書記、局長段朝發,國家税務總局麗江市税務局聯合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何忠強共同為新組建的國家税務總局麗江市税務局揭牌。
麗江市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國家税務總局雲南省税務局第14聯絡督導組成員,國家税務總局麗江市税務局部分機關幹部參加了掛牌儀式。 [1] 

國家税務總局麗江市税務局主要職責

國家税務總局麗江市税務局(簡稱“麗江市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雲南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雲南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