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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税務總局稽查局

鎖定
稽查局是國家税務總局主管税務稽查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起草税務稽查法律法規草案。
中文名
國家税務總局稽查局
局    長
江武峯
副局長
劉建國、於海春、馬陟政
主要職責
起草税務稽查法律法規草案

國家税務總局稽查局簡介

稽查局所用設備 稽查局所用設備
稽查局是國家税務總局主管税務稽查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起草税務稽查法律法規草案、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辦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處理意見;指導、協調税務系統的稽查工作。

國家税務總局稽查局具體職責

(一)起草税務稽查法律法規草案、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組織擬訂並完善税務稽查工作規程及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各環節相關業務規定;對税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
(二)協同立法、公安、檢察和審判機關及其他有關部門解決税務稽查和涉税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和司法解釋問題。
(三)組織、協調、督辦税收違法案件的查處。
(四)參與重大税收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組織實施處罰聽證。
稽查局所用裝備 稽查局所用裝備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國税收專項檢查工作計劃,牽頭組織全國或地區性税收專項整治工作。
(六)協調税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參與税務治安的協調工作。
(七)受理税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税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
(八)組織税收違法案件中增值税專用發票及其他可抵扣憑證的協查工作;參與協查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九)參與稽查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
(十)辦理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税務總局稽查局內設機構

局長(司長級):江武峯(試用期一年) [3] 
副 局 長 : 劉建國
副 局 長 : 於海春
副局長:江武峯 [1] 
副局長:馬陟政 [2] 
稽查局設綜合處、制度處、系統工作處、舉報中心(案源管理處)、稽查一處、稽查二處、稽查三處、稽查四處、稽查五處(協查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