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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
鎖定
2018年6月15日,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國税地税徵管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甘肅省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成立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
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歷史沿革
按照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將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保費和非税收入徵管等職責,承繼原甘肅省國家税務局、甘肅省地方税務局税費徵管的權利義務。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成立後,甘肅省內各市、縣新税務機構也將逐步分級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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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訂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策法規處
貨物與勞務税處
企業所得税處
個人所得税處
財產和行為税處
資源和環境税處
社會保險費處
非税收入處
收入規劃核算處
納税服務處
徵管和科技發展處
國際税收管理處
税收經濟分析處
財務管理處
督察內審處
人事處
考核考評處
教育處
黨建工作處
機關黨委
老幹部處
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事業單位
納税服務和宣傳中心
信息中心
機關服務中心
税收科學研究所
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派出機構
第一税務分局
第二税務分局
第三税務分局
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管振江
黨委委員、副局長:向 宇
黨委委員、副局長:李興國
黨委委員、副局長:李 濤
黨委委員、總經濟師:於 洋
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朱朝勃
黨委委員、總會計師:李永剛
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所獲榮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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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正式掛牌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8-06-15]
- 2. 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引用日期2018-11-07]
- 3. 關於表彰全省城鄉婦女崗位建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平涼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0-03-21]
- 4. 全國先進!甘肅省委推薦名單公示! .人民資訊[引用日期2021-10-10]
- 5. 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先進個人和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 擬表彰名單公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政府信息公開[引用日期2021-11-23]
- 6. 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 機構設置 .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引用日期2021-12-08]
- 7. 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 聯繫方式 .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引用日期2021-12-08]
- 8. 全國先進!表彰名單來了! .百家號[引用日期2022-01-20]
- 9. 2022年甘肅省五一勞動獎和甘肅省工人先鋒號擬表彰人選(集體)公示 .中國甘肅網[引用日期2022-09-24]
- 10. 領導專欄 .國家税務總局甘肅省税務局[引用日期2023-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