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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税務總局烏蘭縣税務局

鎖定
國家税務總局烏蘭縣税務局是烏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是史正傑。 [1-2] 
中文名
國家税務總局烏蘭縣税務局
所屬部門
烏蘭縣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烏蘭縣
現任領導
局長:史正傑

國家税務總局烏蘭縣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税務局和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實施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國家税務總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税務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家税務總局烏蘭縣税務局現任領導

局長:史正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