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國家税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税務局

鎖定
2018年7月5日,國家税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税務局掛牌成立。 [1] 
中文名
國家税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税務局
成立時間
2018年7月5日

國家税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税務局主要職責

國家税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參與擬定所轄區域內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目標預測,依法組織實施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負責所轄區域內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參與開展所轄區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深圳市税務局和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落實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系統的推廣應用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相關社保費和非税收入徵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參考資料 [2] 

國家税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税務局現任領導

國家税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税務局黨委書記、局長:熊為
國家税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税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邢華二
國家税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馬文聰曾思紅徐磊劉仁泉陳若星餘建生林海弟
國家税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税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王景文
國家税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税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徐偉
國家税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税務局總會計師:聶勇
參考資料 [3] 

國家税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税務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承擔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調研、宣傳輿情、政務公開、會務、信訪、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等工作;承辦黨委文件、會議、督辦等有關日常綜合性事務。
法制科。負責組織實施依法行政工作;負責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案件;負責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工作;規範税務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執法督察和執法責任制工作;協調配合外部監督和上級監督;參與實施“一案雙查”。
税政科。組織實施各税種政策落實工作;對各税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各項税收優惠政策;統籌各税種的日常管理、後續核查等。
社會保險費和非税收入科。組織實施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徵收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關非税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收入核算和税收經濟分析科。負責組織實施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免抵調庫年度安排;組織實施税收收入的預測分析和重點税源監控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税收經濟分析工作;運用税收數據對本地區經濟運行情況開展動態監控分析;承擔税收政策效應分析工作;承擔統籌和指導税收經濟分析工作;組織實施本轄區會統核算、繳庫退庫、票證管理等制度,實施會計監督。
納税服務科。組織開展本單位納税服務(含繳費服務,下同)工作;組織實施、監督落實納税服務制度和規範;統籌全局辦税服務廳服務規範化建設和服務渠道管理;統籌税收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年度納税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組織開展處理納税服務投訴等權益保護工作。
徵收管理科。負責實施專業化管理;統籌全局數字化轉型工作;組織實施轄區户籍管理等徵管工作;負責徵管質量監控評價和徵管數據管理應用;負責社會性協税護税工作。
國際税收管理科。負責轄區內税收條約(安排)的執行與管理;承擔轄區跨境税收管理工作;統籌轄區反避税基礎管理工作;統籌轄區税收服務“一帶一路”建設;負責本單位外事管理。
税收風險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税收風險管理工作,包括統籌管理、識別分析、指導應對等。
財務管理科。組織實施預決算、基建、會計核算、財務內控和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等工作。
組織人事科。組織實施幹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隊伍建設;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幹部考核、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工作。
考核考評科。組織實施績效管理和數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年度績效考評工作。
税源管理科(税源管理一、二、三科)。負責轄區內生產型出口企業的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等的日常徵收管理工作;負責納税輔導、出口函調、一般性協查等風險管理工作;負責生產型企業出口退(免)税審核管理。
機關黨委(黨建工作科)。協助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統籌和指導區局黨羣工作,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統籌思想政治建設、意識形態建設、税務文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承接上級巡察和組織區局巡察工作。
老幹部科。負責老幹部工作。
根據有關規定,設置黨委紀檢組,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