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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

鎖定
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是國家税務總局的下屬機構,由原上海市國家税務局上海市地方税務局合併而來。 [9] 
中文名
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
外文名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Shanghai Taxation Bureau
成立時間
2018年6月15日 [9] 
辦公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8] 
性    質
政府機構
行政級別
正局級
所屬單位
國家税務總局
現任領導
程俊峯 [2]  [12-13] 

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 
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

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現任領導

程俊峯,男,漢族,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周玉海,男,漢族,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戴海先,男,漢族,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
李俊珅,男,漢族,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黨委委員,浦東新區税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吳健,男,漢族,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洪波,男,漢族,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餘靜,女,漢族,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呂世春,男,漢族,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鄭瑜,女,漢族,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總審計師。
參考資料: [2]  [10-12] 

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承擔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信訪、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績效管理、税收宣傳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承擔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關税種、社會保險費和非税收入綜合性政策文件;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税務案件審理;承擔税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訟工作。
(三)貨物和勞務税處。組織實施增值税、消費税、車輛購置税等徵收管理工作;對相關税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增值税發票管理。
(四)企業所得税處。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税徵收管理工作;對企業所得税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五)個人所得税處。組織實施個人所得税徵收管理工作;對個人所得税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六)財產和行為税處。組織實施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印花税、資源税、環境保護税、車船税、耕地佔用税和煙葉税等徵收管理工作;對相關税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七)社會保險費和非税收入處。組織實施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關非税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八)收入規劃核算處。組織實施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中長期規劃;擬訂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組織實施免抵調庫年度安排;組織實施税收收入的預測分析和重點税源監控管理工作。
(九)納税服務處。組織實施納税服務工作;承擔税法宣傳、納税輔導、諮詢服務、辦税服務和權益保護等工作。
(十)徵管和科技發展處。組織實施税收徵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承擔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等徵管工作;組織實施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國際税收管理處。組織實施國家(地區)間税收條約(安排);承擔跨境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税工作;負責外事管理。
(十二)税收經濟分析處。組織實施税收經濟分析工作;運用税收數據對本地區經濟運行情況開展動態監控分析;承擔税收政策效應分析工作。
(十三)財務管理處。組織實施預決算、基建、會計核算、財務內控和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等工作。
(十四)督察內審處。組織實施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執法督察;組織實施預算執行、基本建設、政府採購等內部財務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十五)人事教育處(黨委組織部、老幹部處)。組織實施幹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隊伍建設;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幹部考核、勞動工資、數字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
(十六)黨建工作處(黨委宣傳部、巡察工作辦公室)。統籌和指導系統黨羣工作,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和指導系統巡察工作。
(十七)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派出機構黨羣工作。
(十八)黨委紀檢組。承擔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5] 

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事業單位

(一)信息中心。負責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税收管理信息系統運行維護、信息安全等工作。
(二)機關服務中心。負責機關後勤事務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
(三)税收科學研究所。組織實施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科研工作。
四)上海市税務幹部學校(中共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黨校)。組織實施黨員黨性教育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6] 

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派出機構

(一)第一税務分局(大企業税收服務和管理局)。組織實施大企業税收服務和管理工作;承擔“千户集團”企業名冊管理、數據採集、風險應對工作。
(二)第二税務分局(出口退税服務和管理局)。組織實施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對進出口税收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參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税收管理工作;承擔出口退税工作。
(三)第三税務分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局)。承擔本市海洋石油行業企業的税收徵管職能;組織實施管轄企業的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
(四)第四税務分局(12366納税服務局)。負責12366納税服務熱線管理和平台運維工作。
(五)第五税務分局(税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局)。組織實施信息數據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各類税收數據、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數據的集中管理與分析應用。
(六)稽查局。組織實施税務稽查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承擔案源管理、税務稽查、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組織查辦督辦税收重大違法案件。
(七)第一稽查局。承擔列名大企業的税務稽查、税收高風險事項應對和協查等工作;負責所轄區域(徐彙區、閔行區、奉賢區)內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違法案件的查處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
(八)第二稽查局。承擔列名大企業的税務稽查、税收高風險事項應對和協查等工作;負責所轄區域(靜安區、寶山區、嘉定區)內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違法案件的查處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
(九)第三稽查局。承擔列名大企業的税務稽查、税收高風險事項應對和協查等工作;負責所轄區域(長寧區、楊浦區、金山區、青浦區)內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違法案件的查處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
(十)第四稽查局。承擔列名大企業的税務稽查、税收高風險事項應對和協查等工作;負責所轄區域(普陀區、虹口區、松江區、崇明區)內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違法案件的查處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
(十一)第五稽查局。承擔列名大企業的税務稽查、税收高風險事項應對和協查等工作;負責所轄區域(黃浦區、浦東新區、第三税務分局)內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違法案件的查處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 [7] 

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所獲榮譽

2021年8月,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第三稽查局檢查三科“執法先鋒”青年查賬組被命名為“第20屆全國青年文明號“。 [3] 
2021年10月,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政策法規處被擬表彰為“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先進集體”。 [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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