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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

鎖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的一部部門規章。
中文名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
類    別
部門規章
文件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36號
根據鍍金產業發展實際,經研究決定,停止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第21號令)第三十五條關於2014年底前淘汰氰化金鉀電鍍金及氰化亞金鉀鍍金工藝的規定。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30日後施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暫緩執行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鉀電鍍金及氰化亞金鉀鍍金工藝規定的通知》(發改產業[2013]1850號)同時廢止。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