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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
鎖定
- 中文名
- 國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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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學大辭典
國籍法,是指規定取得一國國民或公民資格的條件及有關國籍的喪失、變更等規則的法律各國均有權自行制定其國籍法,原則上不受一般國際法規則的限制。由於立法原則各異,國際實踐中形成諸多國籍衝突,造成多重國籍、無國籍之國籍牴觸。1930年《關於國籍法衝突若干問題的海牙公約》、1954年《關於無國籍人地位的公約》、1957年《已婚婦女國籍公約》、1961年《減少無國籍狀態公約》等公約旨在於國際範圍內解決國籍牴觸問題。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主要原則包括:(1)於出生國籍上採取血統主義為主出生地主義為輔的混合制原則;(2)不承認雙重國籍;(3)平等原則。適用法律堅持男女平等、全國各民族平等;(4)減少、消除無國籍人的無國籍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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