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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數字鄉村試點地區

鎖定
根據《關於開展國家數字鄉村試點工作的通知》(中網辦通字〔2020〕15號)要求,中央網信辦會同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務院扶貧辦等部門組織開展國家數字鄉村試點工作 [1] 
中文名
國家數字鄉村試點地區
依據
《關於開展國家數字鄉村試點工作的通知》
機    構
中央網信辦會同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推薦、專家評審及複核,七部門確定了擬作為國家數字鄉村試點地區名單。公示時間:2020年9月18日-9月24日 [1] 
國家數字鄉村試點地區公示名單 國家數字鄉村試點地區公示名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