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

鎖定
《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2012年6月14日正式發佈,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教育部印發並在其網站公佈了《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簡稱《規劃》)。
中文名
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
發佈日期
2012年6月14日
簡    稱
《規劃》
作    用
加強區域高等教育中心建設

目錄

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簡介

根據《規劃》 [1]  ,“十二五”時期教育改革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全面提高教育服務現代化建設和人的全面發展的能力,為到2020年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進入人力資源強國行列奠定堅實基礎。

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內容

《規劃》指出,繼續實施“985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繼續實施“211工程”和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加強區域高等教育中心建設,形成與國家生產力佈局和社會發展需要相銜接的高等學校佈局結構。
將改進研究生培養體系。有序推進學科設置權下放,取消對研究生院設置的行政審批,優化研究生培養的佈局結構。
《規劃》同時指出,十二五期間,將探索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學校制度。發佈實施高等學校章程制定辦法,加強高等學校章程建設,明確學校的基本定位、服務面向、治理結構、基本管理制度,保障高等學校依法自主辦學。到2015年,高等學校完成“一校一章程”的目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