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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材委員會

鎖定
國家教材委員會是國務院為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大中小學教材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做好教材管理有關工作決定成立的。部門委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辦公室提出,報委員會主任批准。專家委員實行5年任期制,也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由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委員會主任批准。 [5] 
中文名
國家教材委員會
成立時間
2017年7月3日 [5] 

國家教材委員會主要職責

指導和統籌全國教材工作,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研究審議教材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研究解決教材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組織、協調各地區各部門有關教材工作,審查國家課程設置和課程標準制定,審查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國家規劃教材。 [5] 

國家教材委員會領導分工

主任:
孫春蘭 國務院副總理 [3] 
副主任:
懷進鵬 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 [4] 
王曉暉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央政研室副主任 [3] 
彭樹傑 國務院副秘書長 [4] 
秘書長:
鄭富芝 教育部副部長、總督學 [6] 
委員:
(一)部門委員
張建春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4] 
王作安  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宗教局局長 [3] 
牛一兵  中央網信辦副主任 [4] 
謝 鋒  外交部副部長 [4] 
連維良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3] 
黃 衞  科技部副部長 [3] 
邊巴扎西 國家民委副主任 [7] 
林 鋭  公安部副部長 [4] 
趙大程  司法部副部長 [3] 
歐文漢  財政部部長助理 [7] 
湯 濤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3] 
凌月明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 [6] 
邱啓文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 [4] 
張 旭  文化和旅遊部副部長 [3] 
甘 霖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3] 
甄佔民  中央黨校副校長 [3] 
陳 理  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學術和編審委員會主任 [7] 
柴方國  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院務委員 [7] 
李樹深  中科院副院長 [3] 
高培勇  社科院副院長 [3] 
鄧秀新  工程院副院長 [3] 
孟慶海  中國科協副主席 [7] 
(二)專家委員(按姓氏筆劃為序)
馬 敏 教授、華中師範大學原黨委書記 [3] 
馬志明 院士、中科院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任 [3] 
馬樹超 研究員、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原副院長 [3] 
王 湛 江蘇省原副省長 [3] 
王榮華 教授、上海市政協原副主席 [3] 
韋志榕 編審、人民教育出版社原總編輯 [3] 
韋建樺 教授、中央編譯局原局長 [3] 
文秋芳 教授、北京外國語大學學術委員會主任 [3] 
田心銘 教授、教育部高等學校社會科學發展研究中心原主任 [3] 
史寧中 教授、東北師範大學原校長 [3] 
仲呈祥 研究員、中國文聯原副主席 [3] 
楊 河 教授、北京大學社會科學學部主任 [3] 
李 烈 正高級教師、北京第二實驗小學原校長 [3] 
李 捷 研究員、求是雜誌社原社長 [3] 
吳嶽良 院士、中國科學院大學副校長 [3] 
沈 巖 院士、中國科協副主席 [3] 
張文顯 教授、吉林大學原黨委書記 [3] 
林 崗 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原副校長 [3] 
林尚立 教授、中央政研室秘書長 [3] 
房 喻 教授、陝西師範大學原校長 [3] 
鍾秉樞 教授、首都體育學院院長 [3] 
顧海良 教授、教育部原黨組成員 [3] 
葛兆光 教授、復旦大學 [3] 
董 奇 教授、北京師範大學校長 [3] 
韓 震 教授、北京外國語大學原黨委書記 [3] 
潘雲鶴 院士、工程院原副院長 [3] 

國家教材委員會內設機構

國家教材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教育部,由教育部教材局承擔辦公室工作。 [5] 
教育部教材局局長田慧生兼任國家教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教育部教材局一級巡視員申繼亮,副局長陳矛、劉宏傑兼任國家教材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8] 

國家教材委員會歷史沿革

2017年7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大中小學教材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做好教材管理有關工作,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 [1] 
2017年7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國家教材委員會主任劉延東在北京出席國家教材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 [2] 
2018年11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教材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根據機構設置、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國務院決定對國家教材委員會組成人員進行調整。 [3] 
2019年5月6日,國家教材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國家教材委員會秘書長和部門委員的通知》。 [6] 
2020年9月23日,國家教材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國家教材委員會部門委員的通知》,對國家教材委員會部門委員作調整。 [7] 
2021年9月13日,國家教材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國家教材委員會副主任和部門委員的通知》與《關於明確國家教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通知》,進一步完善國家教材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機制。 [4]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