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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控股公司

鎖定
國家控股公司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組建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政府以國家資本企業投資入股,取得控制性股權、通過參加董事會,制定企業大政方針,但不直接參與企業經營活動。一般説來,國家控股公司不是經營商品生產、商品流通和金融的企業,而是以經營股權為特點,是經營企業的企業。
公司名稱
國家控股公司
公司性質
國有企業
原則要求
維護股東權益,利於國家控股
簡    述
政府為實現其某一政策目標而建立

國家控股公司形式

國家控股公司管理型

這類公司主要是作為政府與國有公司中間的媒介,其主要職能是:審查和批准國有公司的重大決策,對國有資產進行產權管理,決定國有公司人事的任免及其報酬等內容。

國家控股公司投資型

這類公司是政府為實現其某一政策目標而建立的,其目的是通過購買企業的產權或股權、提供信貸等方式,支持因某些特殊原因需要國家扶持的企業,或經過企業的產權轉讓重組實現政府的其他政策目標。

國家控股公司經營型

這類公司通常是某些天然壟斷性行業或公共性行業的總公司,其設立由國家專門的行政法令批准。它們一方面要管理本行業的子公司,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其他有利可圖的行業發展。

國家控股公司層次介紹

國家控股公司內部又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層是跨行業、跨部門的巨型綜合性國有控股公司。這類控股公司屬於大型財團性質,是從事資本經營活動的投資公司。公司的任務是:負責經營管理國家擁有的股份;指導、協調各子公司的投資、經營和生產活動;向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財政支持和信息、技術、人才服務;選拔子公司的高級領導等。
第二層是若干次級專業控股公司。這類公司按行業或部門組成,專業性較強,可發行股票,是金融性與生產經營性結合型的公司。它所控制的三級公司,少則幾個,多則幾十個不等。
第三層是基層參與制企業,它們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可以發行股票。
國家控股公司是自主經營管理的機構,接受內閣委員會和國家參與部的管理和指導。實行國家參與制的優點,一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二是便於國家對企業進行間接調控;三是組織形式嚴密,有利於真正實現政企分開。

國家控股公司設立條件

國家控股公司應是國家單獨投資設立,經國務院批准對授權範圍內國有資產行使所有者權利,主要以控股方式從事資產經營活動,並依法登記註冊的特殊企業法人,它一般應是純粹性控股公司。這種公司不得宣告破產。遇公司清算,其淨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其不足部分由國務院承擔。換句話説,一般來説,這種公司國家是不能讓其破產的。這種公司除依照國家的產業政策開展經營活動外,還要完成國家要求完成的社會公益任務。這種公司的設立條件應該是很嚴格的,除一般規定外,應該要求其主要經營業務要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所在行業在國民經濟中要佔有非常重要地位;其淨資產和總資產要達到一定的規模。除此之外,對其報批的文件,包括公司章程、經營範圍等要有明確的要求和規定。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也與一般公司不同,可以實行總經理負責制,設立黨組,國務院對其派出監事會等。

國家控股公司管理途徑

國家控股公司是國家控股的國民經濟的主導,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作為一方利益主體,遵守國家法律,依照企業章程參與市場競爭,不受其他非經濟因素干擾。國家控股公司參考以私人產權為基礎大型公司進行管理,主要通過以下幾條途徑:
1、法律規範企業組織及其行為;
2、國家股權代表、法人(如:其他國家控股公司、集體經濟法人和各類社會組織)股權代表及董事和監事從企業內部約束企業行為
3、企業黨組織、工會(主要通過職工董事和監事)對企業的民主監督和管理;
4、各級政府的宏觀經濟調控市場管理和行政管理,從企業外部間接約束企業行為。
國家控股公司按照融資廣、交叉深、地區分佈和行業特色合理,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比例適宜等原則,通過多個國家持股企業相對控股等途徑和方式,打破地區行業條框約束,逐步發展成具有自身特色和強大競爭力的大型跨國集團公司。在組建國家控股公司時,國有資本代表組織應注意將國有資本主要流入金融保險、基礎(工業)能源、交通信息、高新尖端技術等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大型骨幹企業,同時也不限制國家控股公司按照自己的經營戰略進入農業、一般性工業、服務業、商業等等一切社會經濟領域,沒必要人為強制推行”國退民進”,一切能由市場決定的事都應由市場決定。

國家控股公司管理制度

國家控股公司企業制度除應有一般現代企業制度的全部特點外,還應滿足以下基本原則要求:
1、維護股東權益,利於國家控股;
2、改善和加強黨的領導
3、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多種分配形式;
4、強化職工主人翁地位,普遍參與民主管理。

國家控股公司主要區別

國有企業與國有控股企業的區別
國有企業是指企業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的非公司制的經濟組織。不包括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企業是指在企業的全部資本中,國家資本股本佔較高比例,並且由國家實際控制的企業。包括絕對控股企業和相對控股企業。國有絕對控股企業是指國家資本比例大於50%(含50%)的企業,包含未經改制的國有企業。國有相對控股企業是指國家資本比例不足50%,但相對高於企業中的其他經濟成分所佔比例的企業(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於其他經濟成份,但根據協議規定,由國家擁有實際控制權的企業(協議控制)。中華人民共和國53家由中央直管的特大型國企 名單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糧油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五礦集團公司、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國家開發銀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首鋼總公司、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冶金建設集團公司、國家郵政局、北京鐵路局、中國鋁業公司北京汽車工業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聯想控股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中煤能源集團公司中國鐵路物資總公司、中國航空集團公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珠海振戎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中國機械裝備(集團)公司、 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