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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

鎖定
1997年3月,國務院成立“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吳邦國任組長,顧秀蓮、李肇星、錢樹根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原化工部,負責組織協調全國履約工作。此後隨着機構改革,辦公室先後設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撤銷領導小組,在工業和信息化部設立“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家禁化武辦)。 [2] 
中文名
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時間
1997年3月31日
性    質
行政機構
機構隸屬
國務院

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領導小組是負責全國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訂國家履約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領導全國履約工作。
(二)組織協調有關法規、規章的起草工作。
(三)協調履約工作中各部門間的工作關係,解決有關履約的重大問題。
(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分工

組 長:吳邦國(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顧秀蓮(化工部部長)
    李肇星(外交部副部長)
成 員:石秀詩(國務院副秘書長)
    葉 青(國家計委副主任)
    石萬鵬(國家經貿委副主任)
    張佑才(財政部副部長)
    王心芳(化工部副部長)
    劉文傑(海關總署副署長)
    呂聰敏(國務院外事辦副主任) [1] 

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機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化工部。辦公室是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履約的日常事務,承擔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化工部副部長王心芳兼任。辦公室設專職副主任2名,兼職副主任2名,由化工部、外交部、總參派出。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成員如需調整,由有關單位與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商後,報領導小組組長審批。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