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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SAFE),是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 [1]  ,組建於1979年3月,總局設在北京。 [14]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7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設置中央外匯業務中心、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外匯》雜誌社4個事業單位。
中文名
國家外匯管理局
外文名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成立時間
1979年3月
辦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0號 [15] 
性    質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局    長
朱鶴新

國家外匯管理局歷史沿革

1978年,改革開放拉開了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序幕,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始終圍繞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部署,沿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方向持續推進,按照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了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外匯管理體制。1978年以來,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大致經歷四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1978-1993年),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起步。這一階段以增強企業外匯自主權、實行匯率雙軌制為特徵。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正式宣佈我國開始改革開放,1979年,為配合外貿體制改革和鼓勵企業出口創匯,我國開始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在外匯由國家集中管理、統一平衡的基礎上,按照一定比例給予出口企業購買外匯的額度,允許企業通過外匯調劑市場轉讓多餘的外匯,由此逐步形成了官方匯率和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雙重匯率制度。這一階段,外匯管理體制處於由計劃體制開始向市場調節的轉變過程,計劃配置外匯資源仍居於主導地位,但市場機制萌生並不斷髮育,對於促進吸引外資、鼓勵出口創匯、支持國內經濟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第二階段(1994-2000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外匯管理體制框架初步確定。1994年初,國家對外匯管理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外匯留成制度,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度,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建立統一規範的外匯市場。此後,進一步改進外匯管理體制,1996年取消了所有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的限制,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兑換。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給中國經濟發展與金融穩定造成嚴重衝擊。為防止危機進一步蔓延,我國做出人民幣不貶值的承諾,並重點加強對逃匯騙匯等違法違規資本流動的管理和打擊,成功抵禦了亞洲金融危機的衝擊。總體來看,這一階段,我國初步確立適合國情、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外匯管理制度框架,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決定性地位初步奠定。
第三階段(2001-2012年),以市場調節為主的外匯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2001年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我國加速融入全球經濟,國際收支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呈現持續大額順差,外匯管理提出國際收支平衡的管理目標和“均衡管理”的監管理念,包括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兑換等重大改革探索有序推進。2002年,建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QFII),跨境證券投資開放取得重大進展。2003年成立中央匯金公司,向國有商業銀行注資,外匯儲備探索多元化運用。以2005年7月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為起點,不斷理順外匯市場供求關係,實施了取消經常項目外匯賬户限額管理、對個人實行5萬美元便利化結售匯額度管理、啓動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QD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RQFII)等一系列改革舉措。2008年,結合前期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取得的豐碩成果,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外匯管理法制化建設邁入新階段。2009年,提出外匯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個轉變”,全面推進簡政放權。2012年,實施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取消貨物貿易外匯收支逐筆核銷制度,貿易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
第四階段(2013年至今),統籌平衡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和防範跨境資本流動風險,在維護外匯市場穩定尤其是成功應對2015年底至2017年初外匯市場高強度衝擊的同時,外匯領域改革開放取得歷史性成就。2013年,改革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制度,全面取消服務貿易事前審批,所有業務直接到銀行辦理。擴大金融市場雙向開放,先後推出“滬港通”(2014年)、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2015年)、“深港通”(2016年)、“債券通”(2017年)等跨境證券投資新機制。陸續設立絲路基金、中拉產能合作基金、中非產能合作基金,積極為“一帶一路”搭建資金平台。2015年,將資本金意願結匯政策推廣至全國,大幅簡化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實現外商直接投資基本可兑換。2016-2017年,完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雙向開放,建立健全開放有競爭力的境內外匯市場。2018年,進一步增加QDII額度,取消了QFII資金匯出比例限制和QFII、RQFII鎖定期要求,擴大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和合格境內投資企業(QDIE)試點。2015年底至2017年初,我國外匯市場經歷了兩次高強度衝擊,外匯管理部門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建立健全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管理,不斷改善外匯市場微觀監管,我國日益開放的外匯管理體制經受住了跨境資本流出衝擊的考驗,有效維護了國家經濟金融安全。
黨的十九大要求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同時將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列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期三大攻堅戰之首。面對全面開放新格局下跨境資本流動雙向波動和外匯管理新常態,在總結應對外匯市場高強度衝擊經驗基礎上,外匯管理部門加快構建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管理框架。宏觀審慎以市場化方式逆週期調節外匯市場順週期波動,防範國際經濟金融風險跨市場、跨機構、跨幣種、跨國境傳染,維護外匯市場基本穩定。微觀監管依法依規維護外匯市場秩序,強調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税,保持政策和執法標準跨週期的穩定性、一致性和可預期性。 [2] 

國家外匯管理局機構職責

(一)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兑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二)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佈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範性文件。
(三)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佈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五)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並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兑換進程不斷完善管理工作;規範境內外外匯賬户管理。
(六)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七)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八)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九)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 [3] 

國家外匯管理局組織機構

國家外匯管理局內設機構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政策法規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科技司等8個職能司(室)和機關黨委,設置中央外匯業務中心、外匯業務數據監測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外匯研究中心等4個事業單位。
綜合司(政策法規司)。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應急管理、新聞發佈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外事管理工作;研究有關外匯管理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參與起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重要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辦相關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工作。
國際收支司。承擔國際收支、外匯收支、結售匯統計制度的設計、實施和報表編制工作;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的監測、分析和預警工作;承擔銀行外匯收支及銀行自身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監測人民幣匯價,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定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經常項目管理司。承擔經常項目外匯收支、匯兑真實性審核及境內外外匯賬户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保險類金融機構相關外匯業務市場準入及外匯收支和匯兑管理;擬訂攜帶、申報外幣現鈔等出入境限額的管理規定。
資本項目管理司。承擔資本項目交易、外匯收支和匯兑、資金使用和境內外外匯賬户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直接投資登記、匯兑管理及相關統計監測;承擔短期外債、或有負債、對外債權等的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全口徑外債的登記管理與統計監測;承擔除保險類機構以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相關外匯業務市場準入及外匯收支和匯兑管理;依法對跨境有價證券投資或衍生產品交易所涉外匯收支進行登記和匯兑管理。
管理檢查司。依法組織實施外匯檢查工作,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罰;參與打擊地下錢莊,協助公安司法機關調查非法買賣外匯、逃匯及騙購外匯等涉嫌外匯違法案件;承擔對機構和個人外匯收支及外匯經營活動的檢查工作。
儲備管理司。研究提出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經營管理戰略、原則及政策建議,組織總體經營方案的擬訂和實施;監督檢查委託儲備資產的經營狀況;承擔與國際機構之間相關的協調與合作,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承擔與港澳台交流合作的有關工作;研究擬訂其他外匯資產受託經營原則。
人事司(內審司)。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國家外匯管理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工作;承擔國家外匯管理局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根據授權,承擔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內審工作。
科技司。擬訂外匯管理科技發展規劃,承擔全國外匯管理系統科技發展工作;研究制定外匯管理信息化的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負責國家外匯管理局信息安全工作。
機關黨委。在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的領導下,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機關黨委工作要求,負責國家外匯管理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紀律檢查、巡視、工會、共青團、婦女、統戰、定點幫扶等工作。
中央外匯業務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按照國家外匯儲備經營戰略、原則,負責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的經營管理;服務國家實體經濟發展,拓展外匯儲備多元化運用;經批准受託經營管理其他資產等。
外匯業務數據監測中心。負責網絡和應用系統建設,組織外匯管理信息系統及技術工程的建設、應用推廣、運維與應急保障;負責立項和電子化建設資金使用;負責外匯管理電子政務建設;負責外匯業務數據的採集、管理及監測;負責指導分支機構網絡和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備份中心(同城、異地)的技術管理與運維;承擔外匯管理網絡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具體實施全國外匯管理系統科技發展規劃及信息化標準、規範;負責執行與相關部門的監管信息共享。
機關服務中心。制定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規劃和制度,負責局機關事務行政管理工作,為局機關提供後勤保障服務。
外匯研究中心。負責對外匯管理實踐及體制改革涉及的經濟金融問題,開展系統深入的理論和政策研究,為制定外匯管理政策、推動外匯管理改革、防控外匯市場風險提供政策建議;開展外匯管理政策解讀、政策宣傳及對外學術交流合作的相關工作;編輯出版《國家外匯管理局年報》《中國外匯》雜誌等。 [4] 

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

國內
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副省級城市設立分局(外匯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設立中心支局,在部分縣(市)設立支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與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合署辦公。
國家外匯管理局系統機構設置情況如下: [5] 
分局
中心支局
支局
1
0
12
2
0
0
12
41
15
92
12
18
19
65
20
16
9
2
1
0
8
2
10
75
10
1
11
7
8
2
12
14
9
39
7
45
16
6
17
16
10
12
13
3
13
7
2
11
8
0
15
20
5
0
13
1
4
1
2
1
14
4
0
0
1
3
0
5
0
0
0
6
合計
309
517
國外
中國央行下屬機構已購入意大利知名投行Mediobanca少數股權,突顯出中國願意長期押注於陷入困境的歐元區外圍國家。意大利股市監管機構昨日在簡報中披露,中國央行本月已購入該意大利銀行2.001%股權。
這是中國央行下屬投資機構——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Safe)進軍歐元區第三大經濟體的最新舉措。外管局管理着中國4萬億美元的外匯儲備。
據估計,外管局已斥資逾25億歐元分別購入意大利5家最大企業約2%的股權,這些企業包括菲亞特-克萊斯勒汽車公司(Fiat Chrysler Automobiles)、意大利電信(Telecom Italia)、普睿司曼(Prysmian)以及國有控股的能源集團埃尼(Eni)和意大利國家電力公司(Enel)。
此舉表明,隨着最近幾年固定收益資產收益率下滑,隸屬於中國央行的這家半自治投資機構已放棄傳統上的保守戰略。
最近幾年,意大利成為中國投資歐洲的主要關注點之一,據估計,中國已投資50億歐元,這被稱為針對歐洲陷入困境的外圍國家的第二個馬歇爾計劃(Marshall Plan)的開端。
意大利政府一直熱情支持中國對歐元區這個陷入困境的第三大經濟體的投資,該國政界沒有什麼反對中國資金大量湧入的跡象。意大利總理馬泰奧·倫齊(Matteo Renzi)上週在與中國總理李克強會晤時表示:“我們必須讓更多的中國進入意大利,也讓更多的意大利進入中國。”兩國簽署了價值80億歐元的商業協議。
在中國外管局成為Mediobanca股東之際,這家意大利最大的投資銀行正在實施業務國際化的戰略舉措,並出售16億歐元的股權——半個世紀以來這些股權使其處於意大利企業實力的核心。
Mediobanca首席執行官阿爾貝託·納格爾(Alberto Nagel)一年前拿出一份影響深遠的計劃,目的是減持其在忠利保險(Generali)、意大利電信(Telecom Italia)和RCS Mediagroup的股份,轉而專注於歐洲範圍的擴張、投行業務以及該行的零售銀行業務。
納格爾去年還聘請巴克萊(Barclays)的斯特凡諾·馬薩格利亞(Stefano Marsaglia)擔任其投行業務聯合主管,目的是將Mediobanca的倫敦辦公室轉型為所有行業和資本市場團隊的歐洲中心。Mediobanca的股價上漲4.1%,至每股6.61歐元,使該行市值達到57億歐元。 [6] 

國家外匯管理局現任領導

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朱鶴新 [18-19]  [21]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鄭薇(女) [8-9]  [20]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王春英(女) [10-11]  [13]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李紅燕(女) [7]  [17]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徐志斌 [21] 

國家外匯管理局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中國內部審計協會關於表彰2017至2019年全國內部審計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決定》表彰國家外匯管理局內審司內審處為“2017至2019年全國內部審計先進集體”。 [12] 

國家外匯管理局地理位置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0號 [1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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