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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冶金工業局

鎖定
國家冶金工業局,為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管理的主管冶金行業的行政機構 [1] 
國家冶金工業局的前身為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冶金工業部,1998年3月改組為國家冶金工業局 [1] 
中文名
國家冶金工業局
機構屬性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管理的行政機構
設立時間
1998年3月 [2] 
撤銷時間
2003年3月 [2] 

國家冶金工業局歷史沿革

1998年3月,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冶金工業部改組為國家冶金工業局,成為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管理下的主管冶金行業的行政機構 [2] 
2003年3月,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撤銷國家冶金工業局 [2] 

國家冶金工業局機構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冶金工業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59號),國家冶金工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冶金工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促進冶金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佈局。
(二)研究提出發展冶金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制訂行業規範、規章和技術標準;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向有關部門提出政策建議。
(三)研究制訂冶金工業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國有冶金企業改革和結構調整,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國有冶金企業扭虧解困、減員增效和實施再就業工程。
(四)推進直屬事業單位的改革,使其3年內走向社會、進入市場、減少補貼、減員增效。
(五)掌握和分析冶金行業生產動態,提出冶金工業產需銜接的建議;彙集、分析和發佈國內外冶金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六)組織政府間冶金工業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七)承辦國務院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國家冶金工業局組織機構

  • 內設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冶金工業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59號),國家冶金工業局設5個職能司(室):
(一)辦公室(外事司)
辦理機關文秘、檔案、保密、行政事務等工作;組織政府間冶金工業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二)規劃發展司
研究擬定冶金工業發展戰略,組織編制行業發展規劃,促進冶金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佈局。
(三)體改法規司(直屬企事業單位移交辦公室)
研究提出發展冶金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冶金工業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國有冶金企業改革和結構調整,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國有冶金企業扭虧解困、減員增效和實施再就業工程;組織推動直屬企業改革、改組和移交,推進直屬事業單位改革,使其在3年內走向社會、進入市場、減少補貼、減員增效。
(四)行業管理司
組織制訂行業規範、規章和專業技術標準;提出冶金工業產需銜接和調控冶金產品進出口的建議;掌握和分析冶金行業生產動態;彙集、分析和發佈行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五)人事司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承辦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辦事機構設在人事司 [1] 

國家冶金工業局人員編制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冶金工業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59號),國家冶金工業局機關行政編制為8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3名,正副司長職數1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後勤服務機構及編制,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1] 

國家冶金工業局歷任領導

王萬賓(1998年3月—1999年6月) [3] 
蒲海清(1999年6月—2001年2月)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