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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

鎖定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是交通運輸部啓動國家“公交都市”舉措中授予的榮譽。 [1] 
自2012年交通運輸部正式啓動國家“公交都市”創建工作以來,截至2023年1月,已公佈六批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共有76個城市被命名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
2023年9月1日,交通運輸部命名張家口市等28個城市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 [6] 
中文名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
外文名
Demonstration city of China's transit metropolis construction
創辦時間
2017年11月30日
創辦機構
交通運輸部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創建歷程

2012年,交通運輸部正式啓動國家“公交都市”創建工作。
2017年11月30日,交通運輸部命名上海市、南京市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 [1] 
2018年12月12日,交通運輸部命名北京市、天津市、大連市、蘇州市、杭州市、寧波市、鄭州市、武漢市、長沙市、廣州市、深圳市、銀川市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 [7] 
2020年9月2日,交通運輸部命名石家莊市、呼和浩特市、瀋陽市、哈爾濱市、合肥市、南昌市、濟南市、青島市、株洲市、柳州市、西安市、烏魯木齊市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 [8] 
2021年7月30日,交通運輸部命名太原市、長春市、重慶市、貴陽市、昆明市、蘭州市、西寧市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 [3] 
2022年5月31日,交通運輸部決定保留北京市、天津市、大連市、上海市、南京市、蘇州市、杭州市、寧波市、鄭州市、武漢市、長沙市、廣州市、深圳市、銀川市等14個城市的“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稱號 [2]  。8月10日,交通運輸部命名成都市、南寧市、鞍山市、崑山市、湖州市、金華市、洛陽市、南陽市、駐馬店市、襄陽市、常德市、自貢市、瀘州市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 [5] 
2023年1月18日,交通運輸部公佈“十四五”期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創建城市名單,原則同意河北省唐山市等30個城市作為“十四五”期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創建城市 [4]  。8月22日,交通運輸部命名張家口市等28個城市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 [6]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條件和程序

(一)基本條件
優先選擇城市人口較為密集,公共交通需求量大,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水平較高,城市軌道交通或快速公交系統發展較快,城市人民政府對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有明確的扶持政策的大中城市。主要條件如下:
  1. 具備較大規模的城市常住人口。城市市區常住人口原則上應在150萬以上,最低不低於100萬。
  2. 編制了相關發展規劃。編制了《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市、《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
  3. 有明確的扶持政策。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針對公共交通發展的政策性文件,或制定了促進公共交通發展的專項行動計劃。城市公共財政對公共交通發展有明確市、穩定的資金投入渠道和保障制度,資金保障到位。
  4. 公交發展水平較高。城市公共交通發展和管理水平在全省範圍內處於領先地位,確立了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體系中的主體地位,對保障人民羣眾基本出行和城市發展起到了顯著的作用。
  5. 原則上應屬於國家公路運輸樞紐城市。
(二)確定程序
  • 城市申請。符合條件的城市人民政府按照本通知的相關要求,認真編制國家“公交都市”建設試點城市申報材料,經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後報交通運輸部,直轄市的申報材料經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後,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直接報交通運輸部。申報材料主要包括: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情況市、建設國家“公交都市”總體思路和工作重點市、城市公共交通的有關法規和政府文件及實施情況説明市、《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及其與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市、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情況。
  • 省市推薦。各省市、自治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申報試點城市的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將審核同意的城市(1—2個)向交通運輸部推薦,作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的試點備選城市。
  • 擇優選擇。交通運輸部組織有關專家對各申報試點城市進行綜合評價篩選,研究確定“十二五”期國家“公交都市”建設試點城市和年度實施計劃。2013年底前,全部啓動30個城市的示範工程試點工作。
  • 簽署協議。交通運輸部與試點城市人民政府簽訂《共建國家“公交都市”示範城市合作框架協議》。協議中應明確國家“公交都市”示範工程的建設目標市、建設重點市、支持政策市、保障措施和相關各方的責任分工等內容。
參考資料 [9]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授予城市

以下是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名單: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首批城市

上海市、南京市(2個);(2017年11月30日命名)(2022年5月31日保留)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第二批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大連市、蘇州市、杭州市、寧波市、鄭州市、武漢市、長沙市、廣州市、深圳市、銀川市(12個);(2018年12月12日命名)(2022年5月31日保留)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第三批城市

石家莊市、呼和浩特市、瀋陽市、哈爾濱市、合肥市、南昌市、濟南市、青島市、株洲市、柳州市、西安市、烏魯木齊市(12個);(2020年9月2日命名)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第四批城市

太原市、長春市、重慶市、貴陽市、昆明市、蘭州市、西寧市(7個);(2021年7月30日命名)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第五批城市

成都市、南寧市、鞍山市、崑山市、湖州市、金華市、洛陽市、南陽市、駐馬店市、襄陽市、常德市、自貢市、瀘州市(13個);(2022年8月10日命名)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第六批城市

張家口市、臨汾市、烏海市、盤錦市、通化市、牡丹江市、常州市、揚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陽市、蕪湖市、上饒市、棗莊市、煙台市、濰坊市、威海市、許昌市、新鄉市、宜昌市、婁底市、佛山市、凱裏市、玉溪市、保山市、寶雞市、喀什市、伊寧市(28個);(2023年8月22日命名)
以上參考資料 [1-3]  [5-8]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創建城市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第二批城市

天津市、保定市、呼和浩特市、瀋陽市、長春市、上海市、蘇州市、杭州市、寧波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青島市、新鄉市、株洲市、廣州市、柳州市、海口市、貴陽市、蘭州市、西寧市、銀川(22個);(2013年11月8日確定)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十四五”期

唐山市、滄州市、邢台市、陽泉市、錦州市、白城市、無錫市、徐州市、鹽城市、紹興市、台州市、義烏市、九江市、宜春市、濟寧市、日照市、鶴壁市、濮陽市、漯河市、十堰市、荊州市、咸寧市、岳陽市、永州市、都勻市、麗江市、酒泉市、吳忠市、博樂市、庫爾勒市(30個);(2023年1月18日確定)
以上參考資料 [4]  [10]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創建意義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是貫徹落實國家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調控和引導交通需求,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和資源環境壓力,推進新時期中國城市公共交通又好又快發展的重大舉措,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9] 

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取消機制

各級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工會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政策銜接和協同配合,及時協調解決城市公共交通發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落實各項支持政策。對於存在地方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欠薪欠保、發生重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情形的城市,不得參與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創建申報,屬於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創建城市、示範城市的,取消創建資格或被授予的“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稱號。 [1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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