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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席
鎖定
國家主席憲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佈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發佈特赦令,宣佈進入緊急狀態,宣佈戰爭狀態,發佈動員令。
國家主席歷任主席
1983年6月,六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李先念為國家主席,烏蘭夫為國家副主席。
1988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楊尚昆為國家主席,王震為國家副主席。
1993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江澤民為國家主席,榮毅仁為國家副主席。
1998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江澤民為國家主席,胡錦濤為國家副主席。
2003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胡錦濤為國家主席,曾慶紅為國家副主席。
2008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胡錦濤為國家主席,習近平為國家副主席。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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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
- 2.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五次全體會議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2-06-24]
-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共產黨員[引用日期2022-06-24]
- 4. 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事記(1949年10月--2019年9月):人民出版社,2019:20
- 5. 新華社快訊:習近平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3-03-10]
- 6. 新華社快訊:韓正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3-03-10]
- 7. 劉少奇 .中央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