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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空間

鎖定
國土空間是指國家主權與主權權利管轄下的地域空間,是國民生存的場所和環境,包括陸地、陸上水域、內水、領海、領空等。
中文名
國土空間
定    義
國家主權與主權權利管轄下的地域空間,是國民生存的場所和環境

目錄

國土空間分類

一般而言,如果從提供產品的類別來劃分,一國的國土空間,可以分為城市空間、農業空間、生態空間和其他空間四類。
城市空間,是指以提供工業品和服務產品為主體功能的空間,包括城市建設空間和工礦建設空間。城市建設空間包括城市和建制鎮的建成區,工礦建設空間主要是獨立於城市建成區之外的獨立工礦區。城市空間是現代社會人類居住和活動的主體,人口多,居住集中,開發強度較高,產業結構以工業和服務業為主,居民點形態主要是規模較大的城市、城市羣、城市圈、都市區等。
農業空間,是指以提供農產品為主體功能的空間,包括農業生產空間和農村生活空間。農業生產空間主要是耕地,也包括園地和其他農用地等:農村生活空間為農村居民點和農村其他建設空間(包括農村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用地)。耕地、園地等也兼有生態功能,但其主體功能是提供農產品,所以應該定義為農業空間。在現代社會,相對於城市空間,農業空間的人口較少,居住分散,開發強度不大,產業結構以農業為主,居民點形態多為相對密集的分散的小城鎮和村莊。
生態空間,是指以提供生態產品或生態服務為主體功能的空間。從提供生態產品多寡來劃分,生態空間又可以分為綠色生態空間和其他生態空間兩類。綠色生態空間主要是指林地、水面、濕地、內海,其中有些是人工建設的如人工林、水庫等,更多的是自然存在的如河流、湖泊、森林等。其他生態空間主要是指沙地、裸地、鹽鹼地等自然存在的自然空間。林地、草地、水面雖然也兼有農業生產功能,可以提供部分林產品、牧產品和水產品,但其主體功能應該是生態,若過於偏重於其農業生產功能,就可能損害其生態功能,因此,林地、草地、水面等應定義為生態空間。相對與農業空間,生態空間的人口稀少,開發強度很小,經濟規模很小,居民點形態為點狀分佈的數量很少的村莊。
其他空間,是指縱橫於上述三類空間中的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礎設施,水利設施以及軍事、宗教等特殊用地的空間。

國土空間治理

2023年12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部署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建設試點的通知》指出,在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推薦基礎上,決定在1個區域、16個省份、29個城市、1個區(縣)部署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建設試點工作。試點期至2025年,探索、引領國土空間治理數字化轉型,推動構建美麗中國數字化治理體系和建設綠色智慧的數字生態文明。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