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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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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在1963.03.30由國務院頒佈。
中文名
國務院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
頒佈時間
1963年03月30日
實施時間
1963年03月30日
頒佈單位
國務院
現將《國務院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發給你們,望即遵照執行。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不僅是企業開展正常生產活動所必需,而且也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各級領導幹部應當充分重視這項工作,教育全體職工從思想上重視生產中的安全工作,自覺地執行安全措施,這是搞好安全生產的關鍵;建立、健全和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為此,各部門、各地區和企業應當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整頓企業、建立正常生產秩序的重要內容之一。要求企業單位真正作到安全工作有制度、有措施、有佈置、有檢查;從專業幹部到工人羣眾,各有職守,責任明確;加強思想教育,及時而嚴肅地處理責任事故,並努力消滅重大人身傷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