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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為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的通知

鎖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為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的通知》是為舉辦對於抗擊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鬥爭中所犧牲的烈士和逝世的同胞的深切哀悼活動所制定的通知。
2020年4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為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發佈,於2020年4月4日清明節實施。
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為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的通知
頒佈時間
2020年4月3日
實施時間
2020年4月4日
發佈單位
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為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的通知通知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為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20〕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國務院決定,2020年4月4日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在此期間,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誌哀,全國停止公共娛樂活動。4月4日10時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
請你們接到通知後,立即將有關要求落實到相關單位,按照國旗法規定當天應當升國旗的場所、機構和單位均應下半旗誌哀。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1/3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再降下。 [1] 
國務院辦公廳
2020年4月3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為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的通知通知解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誌哀 [2]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中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在抗擊疫情的嚴峻鬥爭中,一批醫務人員、幹部職工、社區工作者因公殉職,許多患者不幸罹難 [3] 
截至2020年4月4日,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共造成3329人在中國死亡,81669人在中國確診 [4]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為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的通知通知影響

2020年4月4日10時整,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全國各地的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拉響。 [5]  習近平、李克強、慄戰書、汪洋、王滬寧、趙樂際、韓正、王岐山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在首都北京參加悼念。北京天安門、新華門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所在地,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誌哀,全國停止公共娛樂活動,以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