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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

鎖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是為了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而制定的法規。2020年1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佈,自即日起實施。
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
外文名
Circula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Extending the 2020 Spring Festival Holiday
頒佈時間
2020年1月27日
實施時間
2020年1月27日
發佈單位
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政策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20〕1號 [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農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推遲開學,具體時間由教育部門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未休假期的工資報酬應按照有關政策保障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20年1月26日 [1]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內容解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2020年1月24日至30日為春節假期放假調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2]  。受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2020年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繼續放假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