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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鎖定
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是領導全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原議事協調機構,成立於2001年9月 [1] 
2008年3月,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被撤銷 [3] 
中文名
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機構屬性
國務院原議事協調機構
設立時間
2001年9月 [1] 
撤銷時間
2008年3月 [3] 

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歷史沿革

2001年9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國辦發〔2001〕71號),成立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1] 
2008年3月,根據《國務院關於議事協調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3號),撤銷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由監察部等有關部門承擔 [3] 

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機構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國辦發〔2001〕71號),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指導和協調全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研究提出國務院各部門需要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並擬定有關規定。
(三)督促國務院各部門做好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和處理工作。
(四)研究處理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的其他重要問題 [1] 

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機構設置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國辦發〔2001〕71號),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監察部,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 

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歷任領導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