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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

鎖定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簡稱: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領導下的學術性工作組織。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學術水平較高的博士生指導教師和一定數量的中年學者、專家組成。約 500 人。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聘任,任期 3 年,可連續聘任。主要任務:評議、審核有權授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單位及其學科、專業和博士生導師;提出修訂各學科門類授予學位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建議,協助制定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章、辦法。 [1] 
中文名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
簡    稱
國務院學科評議組
隸    屬
國務院
類    別
國家機構
主要任務
主要任務是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其暫行實施辦法;根據學科發展趨勢和國家發展要求,就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向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提供諮詢或提出建議;對新增、調整和撤銷學位授予單位及其學位授權學科進行評議,提出審核意見;對調整和修訂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的學科目錄進行研究,提出意見或建議;參加質量檢查和監督,對本學科領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的質量進行調查研究,向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就學位授予單位的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和學位授予等工作提供諮詢或提出建議;承擔國際交流中學位相互認可及評價等專項諮詢工作。
參考資料
  • 1.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