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國內特快專遞郵件處理規則

鎖定
《國內特快專遞郵件處理規則》是指原郵電部頒佈的處理國內特快專遞郵件業務的作業準則。“郵政業務規章”之一。國內特快專遞郵件業務的內部處理,以及與用户關係和監督檢查的依據。1987年10月頒佈試行,1991年10月31日進行修改和補充,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中文名
國內特快專遞郵件處理規則
實施時間
1992年1月1日
共10章22節155條。內容包括:郵件種類、郵件收寄、郵件分揀和封發、郵件投遞、郵件運輸、郵件撤回、郵件的查詢和賠償、業務檔案管理、郵件處理的監督檢查等。在2001年版《國內郵件處理規則》中將國內特快專遞業務的原則規定一併納入,以形成一個較完整的國內郵件處理規則體系。
參考資料
  • 1.    楊廣文.交通大辭典: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