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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犯
鎖定
- 名 詞
- 國事犯
- 拼 音
- guó shì fàn
- 含 義
- 政治犯
- 出 處
-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 詞 目
- ㄍㄨㄛˊ ㄕㄧˋ ㄈㄢˋ
國事犯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二回:“外國人向來有這麼個規矩,凡是犯了國事的,叫做‘國事犯’,別國人有保護之例。據他説所犯的是‘改革政治’,就是‘國事犯’。”
國家法:①憲法在一些國家的稱呼。17世紀,英、美、法等國的資產階級法學家,將其革命勝利後相繼制定的根本法稱為憲法。至19世紀,德國、奧匈帝國和帝俄等國的資產階級法學家,把他們彙編的根本法總稱為國家法。此後“憲法”和“國家法”二詞通用。②憲法性法律的統稱。有的國家所稱的國家法更廣泛一些,即除憲法外,還包括一切有關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在內,如選舉法、國家機關組織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