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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

鎖定
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税基礎的50%以上;修理後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1] 
中文名
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
類    型
支出
對    象
固定資產
目    的
修理

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核算

固定資產大修理是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局部更新,如對房屋、建築物進行翻修等。其特點是:修理範圍大、間隔時間長、修理次數少、一次的修理費用大。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一般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歸集,大修理完工後,再將其結轉到有關科目。由於大修理支出的發生不均衡,為了均衡成本負擔,公司可以採用費用攤銷或費用預提的方法。
(1)支付大修理費用時
借:在建工程
貸:相關科目
(2)大修理完工時,將修理費用分期攤銷
如費用分攤期限在一年以內的:
借:待攤費用
貸:在建工程
如費用分攤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貸:在建工程

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作假方式

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作假的主要方式是:
(1)大修理支出不真實
工作中,企業為了調增利潤,減少費用,將中小修理列入大修理項中,為了調減利潤,增加費用,將大修理列入小修理項目中。從而使得會計信息失真
(2)大修理支出和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劃分不準。
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是通過"遞延資產"科目核算的。固定資產更新改造是通過"固定資產"科目核算的,有的企業為了使固定資產在帳外核算,故意將"固定資產更新改造"記入"遞延資產"科目進行核算。
(3)企業大修理支出實行預提,待攤並用。
企業一方面預提大修理費用,一方面在大修理發生時,又計一次成本費用或記入"遞延資產",而造成重複列支,導致虛減利潤逃漏了税款。
(4)隨意攤銷大修理費用
企業大修理費用不按規定的受定期平均攤,而違反規定隨意攤銷,以達到人為調節利潤的目的。
(5)大修理支出攤銷帳户亂用
企業為了擾亂視線,把"製造費用"帳户核算的經營用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和由"管理費用"帳户列支的大修理支出相互混淆,劃分不清,造成當期成本、費用無法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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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