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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佣金制

鎖定
固定佣金制是顧客委託經紀人代為買賣證券支付一定費用的規定。這項費用稱為佣金。顧客支付的佣金多少由交易所固定下來,並以證券交易所特製的佣金表中查得。因此,稱之為固定佣金制度。但是,佣金的多少依交易所的不同而不同,並且即使在同一交易所,佣金的多少也會因時間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早在1972年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開始實行統一的固定佣金制度,規定固定佣金率,作為最低標準,貼在牆上,經紀商應得佣金的多少可從特製的佣金表查得,佣金率根據每個委託單上股值的大小分成等級,逐步降低,隨時修訂。這種制度被許多國家證券交易所採用。1971年起、由於受了投資者尤其是買賣數量較大的投資者的壓力,SEC規定在每張委託單上買賣股值在50萬美元或以上其佣金可以議價的方式進行,這個數量後來又減少到30萬美元或以上。 [1] 
中文名
固定佣金制
外文名
Fixed commission system
在佣金比率固定不變的情況下,媒介刊播費用越高,廣告公司所得就越多,而其所付出的勞務卻不因媒介費用的增加而增加多少。因而廣告主的不滿也逐漸增長,尤其是一些媒介費用支出較大的廣告主,對廣告公司因此所得超出其勞務付出的報酬,常抱牴觸情緒。與此同時,廣告公司在為廣告主所作的廣告計劃中,出於自身的利益,也傾向於增大刊播費用,傾向於使用比較昂貴的媒介。這樣,廣告主與廣告公司為佣金的事常起紛爭。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