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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區自然資源局

鎖定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寧黨辦〔2018〕101號)和中共固原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固原市原州區機構改革方案》(固黨辦〔2019〕9號),制定本規定。
固原市原州區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自然資源局)是原州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原州區林業和草原局牌子。
固原市原州區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固原市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原州區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固原市原州區自然資源局
辦公地址
固原市原州區中山北街164號 [1] 
性    質
政府機構
行政級別
正科級

固原市原州區自然資源局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濕地、水和陸生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用途管制職責。認真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自然資源有關法律法規。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動態監測、統計分析評價。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佈。組織實施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爭議調處。建立健全自治區自然資源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認真做好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貫徹執行國家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原州區自然資源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自然資源保護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自然資源保護政策,負責森林、草原和濕地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區森林採伐限額。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
(七)負責建立主體功能區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國家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編制原州區主體功能區戰略規劃、林業草原中長期發展規劃、濕地中長期發展規劃等相關專項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規劃;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控制線。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固原市鄉鎮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
(八)促進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固原市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相關政策。指導林業和草原行業協會、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示範推廣工作。指導監督國有林場(苗圃)、林業工作站、草原站建設。指導苗木、經果林、林下經濟、花草產業等林業基地建設及林業後續產業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原州區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全區禁牧封育工作。
(九)負責鄉鎮規劃管理職責。負責改善村鎮人居條件,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工作。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應急管理局,以原州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自然資源資金和國有資產。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區自然資源資金,指導自然資源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全區自然資源國有資產;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縣級自然資源規劃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二)推進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原州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劃。貫徹執行國家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組織實施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全區自然資源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十三)負責自然資源領域監督執法。組織查處原州區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違法案件的查處。
(十四)完成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自然資源局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修復職責,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辦事效率、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1] 

固原市原州區自然資源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崗位。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要、信息、檔案、保密、安全、信訪、宣傳、政務公開、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自然資源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擬定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監督管理自然資源各項專項收入徵收,擬訂內部財務、資產管理制度。承擔專項資金、基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承擔自然資源基本建設、行業決算和部門預(決)算編制及統計信息工作;對全系統內部各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審計。承擔全區自然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生態補償實施。
(二)綜合法規崗位。承擔組織編制原州區自然資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工作。開展重大問題調查研究,負責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協調自然資源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局內專業統計歸口管理。組織起草自然資源管理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指導並組織開展全區自然資源依法行政工作,依法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爭議裁決等有關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行政審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領域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三)規劃管理崗位。組織編制原州區主體功能區戰略規劃、林業草原中長期發展規劃、濕地中長期發展規劃等相關專項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規劃;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控制線;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貫徹執行國家考核標準。
(四)調查監測和確權登記崗位。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和統計分析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組織實施全區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評價。組織開展全區森林、草原、水、濕地資源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佈、共享和利用監督。貫徹執行森林、草原、水、濕地資源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權籍調查、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指導監督全區森林、草原、水、濕地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全區自然資源登記信息基礎平台,管理登記資料。指導自然資源登記資料分類公開、社會查詢服務和成果應用工作。
(五)林地、草地、濕地用途管制崗位。貫徹執行林地、草地、濕地等自然資源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貫徹執行國家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貫徹執行村鎮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並組織實施,配合市自然資源局承擔全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六)生態保護修復崗位。貫徹執行生態修復政策,組織實施原州區林業、草原中長期規劃。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指導各鄉鎮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負責編制全區林業、草原生態修復重點建設項目並組織實施;組織、監督全區營造林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組織、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和城鄉大環境綠化工作;組織林業特色優勢產業建設;指導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基層林業工作;組織、監督濕地保護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原州區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自然資源保護崗位。貫徹執行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查處自然資源違法案件。組織編制全區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監督林業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其疫源疫病監測、防控;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履約的有關工作。
(八)鄉鎮規劃管理崗位。承擔鄉鎮規劃管理管理職責。負責鄉(鎮)、村莊規劃編制和實施及小城鎮規劃的審查報批並進行監督工作;負責農村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和開工審批工作。 [1] 

固原市原州區自然資源局人員編制

固原市原州區自然資源局行政編制1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原州區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 

固原市原州區自然資源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原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