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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關係錯誤
鎖定
- 中文名
- 因果關係錯誤
- 定 義
- 行為人對自己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因果關係產生的錯誤認識
- 出 處
- 《法學大辭典》
- 所屬領域
- 法學
主要特徵
其二,行為人對因果關係發展的進程發生錯誤認識。例如,行為人將被害人推入荒野外的枯井,意圖餓死被害人,但是被害人頭部撞到井底石頭上,休克而死。行為人應負殺人既遂的刑事責任。其三,行為人對因果之間的聯繫發生錯誤認識。例如,行為人慾殺某甲,用刀將某甲砍傷後離去,某甲被救至醫院被仇人醫生某乙手術時殺死,行為人誤認為某甲是被自己殺死。行為人將其他原因造成的結果誤認為是自己行為所造成的危害結果,行為人對該結果不負責任,因此,上述案件中的行為人應負殺人罪未遂的刑事責任。